※ [本文转录自 canandmap 信箱]
作者: Makotoyen (暂离。)
标题: Re: 不服Sodagreen板水桶判决
时间: Fri Sep 25 12:19:07 2020
可以跟组务申诉。
※ 引述《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之铭言:
: ※ 引述《Makotoyen (暂离。)》之铭言:
: : 因为w 引发c 引发a
: : W一开始的推文已经采线,导致后面的推文有这样的呈现,
: : 所以W判定是引起纷争。
: : 让你写出这样的推文,更引发aa85720tw这样的人身攻击
: : 这种推文在本板不太适合,至于电什么的,基本上已构成挑衅的要件,
: : 进而引发推文的纷争。
: 电在PTT并非构成挑衅的必要条件,如若电成为挑衅的要件,那么本人何必还拖上c大一起
: 表示,c大在推文也有“电”的成份在,却不见你因此对c大做任何处置
: 如果板主认为本人推文整个都在电w,那么c大的推文也应比照办理不是吗?
: 更何况,电这种行为,乃是反驳对方的行为是错误的,如同军中军官电士兵一样
: 如果电属于挑衅,那么军中早就发生打架或吵架事件,但事实上却并没有真正发生过
: 有发生的多半是私人恩怨,在PTT更是如此
: 至于纷争,本人于下方回应
: : 所谓纷争,不是多数人吵才是纷争。
: 本人认为,有来有往且造成讨论失控才是纷争,并非板主认为的多数人吵才是纷争
: 所谓有来有往,就是你一句我一句的吵架,以本例而言,如若本人针对a的人身攻击进行反
: 驳甚至踩线,那才是真正的纷争
: 例:a推文说本人的行为才是低俗,本人反击说a的推文行为才是低俗,于是a又说本人的推
: 文如何如何,本人再回说a的推文如何如何,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
: 但本例中,本人并未针对a的推文做反击,且没有你一句我一句的情事发生
: 本人认为,没有发生的事情认定为纷争,乃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 人身攻击是一回事,挑衅是另一回事,纷争也是另一回事,板主将三者视做一体实为不妥
: 以上,若板主的回应仍然说服不了本人,本人将采取申诉小组长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