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诉] TuTsau 板主 ayuperfect 判决不当

楼主: ayuperfect (纯黑控)   2011-10-04 09:55:34
※ 引述《lollol (男人谁不认识陈伯)》之铭言:
: : 我不需要确定他有犯意﹑想护航﹑想攻击粉丝﹐
: : 只要他文字有踩线﹐我就必须按板规处理。
: 明明判决的文章是用延伸文意;而在本版第一篇通通只有感觉
: 文字采线? 谁的文字?
你的。
作者 lollol (男人谁不认识陈伯) 看板 TuTsau
标题 Re: [吐嘈] 我看过所以我来批评
时间 Wed Aug 24 05:06:5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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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点,网络刚普及的时代,加上鬼岛人数不比对岸;
: 看要称之为幻觉、错觉、第七感(?),依病症自行取用
: 因为你们没有根据去断定他是这样的人,毫无根据
: 回到形象的部分,如果刃太没说过他自己本身是那样热血有理念的人
: 那曾经(?)的书迷们还是收起你们的投影机吧;你们自己可以从他的行为解读
: 塑造出来的形象并非你们投射的这个人。
: 霸特,护航一下错了吗的霸特
: 双重(标准的)极致,跟和月老师致敬一下,还努力实践在生活当中,错了吗?
: 跳跳逻辑,欸,jump屹立不摇40年,主角威能热血王道,错了吗?
: 我每天吃车轮饼就能让车轮党下台吗?八竿子打不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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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只要一个版务用他个人画上内心的等号,引申出犯规的文字举例
: 不管是否引喻失当,就变成原文的文字犯规?
: 而对原作者首次说明文意却只有全面的质疑?
: 文章通篇立场说得通也毫无违背整篇旨意的解读,完全被无视
板上不只我一人觉得你踩线﹐
后来交给其他板主处理也是一样结果﹐
你说只要一个板务画爱心小等号就算犯规﹖
你要说那些板友跟gjo和dais板主都是我的分身吗 ('_>`)
(dais的话可以哟>///< gjo的话..( ゜∀゜)o彡对不起你是个好人..)
: 而a版特别延伸出来,跟文章70%以上内容相违背的内容,是判定的标准?
: 为什么特意拿不到文章内容30%的部分来乱扯整篇文章文意
因为内容30%有踩线就算犯规。
以上文字为何踩线, 我前面文章解释了很多了﹐这里就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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