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 视障者控遭公共汽车驾驶质疑身分 中市府: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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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时间 2023/1/14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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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14日电)1名视障者指控昨天在台中高铁站带着导盲犬搭公共汽车要
到市区时,却遭驾驶质疑携带导盲犬与视障者身分,感受遭到羞辱﹔台中市政府表示,已
要求公共汽车业者调查厘清,并加强无障碍教育。
吕姓视障者昨天在脸书发文表示,13日在高铁台中站搭乘接驳车要往市区时,在车上遭驾
驶质疑携带导盲犬与视障者身分,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
他指出,当下真的觉得非常委屈,并不断被驾驶催促出示身障手册,驾驶甚至大声斥责:
“我还要开车,你不要在那碍事”,但当他出示身障手册后,驾驶看完却未道歉,直接回
到驾驶座开车,1名女乘客见状也上前关心。
他提到,直到准备下车时,驾驶才用平淡的口气道歉,他当下真的难过也很想哭。幸好虽
然他是视障者,但遇到的人不是全部都像那名司机,“不然我一定不能勇敢的走到现在,
愿温柔的自己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台中市政府今天透过文字稿表示,经了解当事者应是13日于高铁台中站搭乘和欣客运161
路公共汽车,交通局已请和欣客运尽速调阅事发公共汽车的车内监视画面,确认相关谈话内容厘清
。
交通局表示,驾驶员执勤中对身障人士有言行不当等行为,将依相关规定加重处分以外,
并纳入年度公共汽车评鉴扣分处分,另外也将请和欣客运加强驾驶员无障碍的相关教育训练,
以维护乘车民众搭乘权益。
交通局指出,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8条规定,身心障碍者搭乘国内大众运输工具
,凭身心障碍证明,应予半价优待,且视觉障碍者由合格导盲犬陪同得自由出入大众运输
工具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对合格导盲犬等收取额外费用,且不得拒绝自由出入或附加其
他出入条件。(编辑:谢雅竹)11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