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dhuwei (turtlenick)
2020-11-30 10:55:13因为事发至今有段时间了
后续有状况更新,决定用回文方式
在此先跟各位说声抱歉,再次打扰到大家
今日接到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回复
他们说我反映提早开车的事件
查证后发现违规属实
违规项目有两个
1.车机根本没有开
2.确实提早开车
不过我有点疑惑
因为事发隔天,总站站长有请我去总站确认
我们用当时行车记录器的时间,和验卡机的时间,去回推事发时的开车时间
发现是35分一到才准时开车
可是交通局却认定确实提早开车,而且因为这项是重大违规所以会直接开罚
其实蛮好奇为什么去总站回推的时间跟交通局查出来的不同
另外,我去总站时,我们什么都没有提
站长就很客气地请我去办公室
然后开口就说总公司很重视这案
因此决定往后开车都要在合规定的情况下,晚30秒~1分钟开车
并说要给我们一人一份200元超商礼券做为道歉
就算我们回推完发现“没有提早开车”
他一样给我们共400元礼券
原本觉得是我自己搞错或是相信是时间差
还觉得这样处理很有诚意了
但现在交通局确认违规属实
我是不是应该要退还礼券,跟他们要求我们详细的损失?(算起来大概多100左右)
还是就这样自认倒楣呢?
作者:
TsBC (小蔡一碟)
2020-11-30 12:33:001.交通局已要开罚、2.礼券你也收了,这样没负责?
作者:
kutkin ( )
2020-11-30 13:06:00总之,谢谢你争取权益。200已经算是很多了,再多你要上法院要。
那你应该当场讲清楚而不是拿完券才在说 再争就很奥了
作者:
hsin907 (小张)
2020-11-30 14:18:00看不懂妳争取权益是为了什么?你真的确定政府交通局有详查交通局很多时候答案只是罐头留言、罐头留言、罐头留言你反映给政府,政府有时查完只能推给业者交通局查出是34分、台北客运查出是准时,可能就差30秒内好,那请问,礼卷你拿了,两个单位也跟你致歉请问你还需要什么?中原标准时间一定要与你相同吗?
原PO应该在意的是北客方面是因为乘客心里不舒服而给而不是后来交通局查到的真的有早开而给 所以有所不同
作者:
c255120 (( ̄▽ ̄#)﹏﹏)
2020-11-30 16:44:00会这样问就是想争取 那就直接上法院就好了
作者:
hsin907 (小张)
2020-11-30 17:33:00好吧,你就想要讲,你是对的,那我告诉你答案至少北客方面知道你的不舒服,他们也很尽力的安抚你这个过程他们已经做到了,你的申诉也成立,也申诉了两次看得出他们有意愿改善,你发这篇文继续来争,大家都困扰你硬要讲,大家都不会有结果的
想要求补偿直接拨电话过去比较快吧,交通局都认证了,北客应该没什么理由不给,文末有种要版众帮你背书感..我是建议你就大方打过去,不然你一口气在那边吞不下去都是自己亏,北客不痛不痒
作者:
hsin907 (小张)
2020-11-30 18:57:00OK,如果你只是询问,是不是建议换个方式问会比较好?因为一般人很少会用这样的逻辑,如果是我,顶多北客赔给我就算了,因为你问了后续,所以会让人误会你还要讲而且细节只有你是最清楚的,你不一定要上来询问另外我说的申诉两次,是交通局一次+北客一次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20-11-30 19:40:00你损失算起来一百多,一人一份两百礼券还不够?
作者:
shaveii (..)
2020-11-30 22:00:00无聊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脸正妹)
2020-11-30 23:31:00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事情不要做太绝
作者:
TsBC (小蔡一碟)
2020-12-01 00:20:00分享跟讨论OK,但最后一段的口气说要退礼券改求偿,感觉很奥
得了便宜还卖乖想据理力争又不想走法律途径,你到底想做什么?
作者: Nitsuta (心绘) 2020-12-01 08:07:00
如果交通局裁定未违规,原po会退回礼券吗?如果不会就有点双重标准了...所以大家才会观感不佳吧!
作者:
iddqd (iddqd)
2020-12-01 10:58:00您就上法院处理或是去找立委议员来帮您争取啊,请原PO不要在这里无理取闹了。
作者:
c255120 (( ̄▽ ̄#)﹏﹏)
2020-12-01 12:11:00你自己回文心里就已经有答案了,何必再来网络上问意见,这里乡民推嘘文建议你告或者不用再去争又被你一直反驳,开嘘又说大家检讨被害人,在这边回复不如直接打电话省时间,不要再浪费更多时间成本*何必再跟网络上非当事人问意见 漏行补充
作者:
Chukuang (是风吹皱了湖心)
2020-12-01 12:45:00这边有一个重点,车机没开无法证明,主管机会可能迳自列为成案(投诉属实),成案可能代表无法证明不见得代表事实既然车机没开(故障或异常),那就没有纪录,光告路码表或监视器时间是不一定准的,所以我也好奇若非因为车机无讯号(未开?),到底有何证据能精准说明提早出车?若只是些微提早,据原PO原始说明应该误差很小,就算监视器有时间路码表可以判断,但这些可能因为没时时校正产生误差,误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12-01 12:50:00我认为大家会觉得反感的原因是因为“这是你的事”请教意见当然可以,但是有些时候这些询问,如果过多,
作者:
Chukuang (是风吹皱了湖心)
2020-12-01 12:51:00差范围若没显著,要如何推论确实提早出车?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12-01 12:51:00也要想一想他人/对方观感,否则这充其量就是你的黑特
推楼上,不想争取更多只想在这里取暖,后面就没有必要讨论下去,说再多也是继续讨骂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12-01 14:16:00看你的回复,你的“正常”逻辑真的要再思考一下...是不是“正常”的
作者:
kutkin ( )
2020-12-01 18:15:00原po不用放在心上你坚持自己的想法本来就会比较多杂音。我不会这样争,但我觉得你去争取也没有什么可议。
笑死人了!我实话直说也能被你放大绝嘴说不爽不要看,不要只剩一张嘴啊
作者:
c80352 (谙语)
2020-12-01 19:05:00把时间拿去多读点书吧zzz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1 20:31:00
看起来像是学艺不精的法律系学生?北大的吗?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12-01 21:03:00呃...说这个版的组成有一部分是黑特文我认为这是你的片面观感吧...但是这不能合理化或者说滑坡到大家都能接受发文抱怨这样,而且这样我说真的是在越描越黑吧
作者:
CarpLin (广岛加油)
2020-12-01 21:19:00无聊,吃饱太闲,一分钟也可以闹的沸沸扬扬,是要逼死无心犯错的人吗?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1 21:26:00
闲到花这么多时间对这种事情格物穷理?除了学生,而且是衣食无忧的学生以外,我实在无法想像有谁会这样…
拜托你把礼券还给他们然后请求赔偿我好想看看北客会怎么回应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1 23:34:00
损失还多100左右?不然这样吧!我补给你好了,别再继续伤板友们的眼睛了!这样啊!那你就继续吧!
不去法院提告或申请调解,你在这边发再多篇文也只是嘴砲而已。不是心中已有定见了吗?那就快点啊,还要东问西问的喔?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2 08:27:00
对了,据说你是改搭939+捷运,这样子400不够,还差100,敢情是时间成本?
原本那篇上来问还算可以 这篇就有点矫枉过正了为了这一分钟或100元 花那么多时间跟文字来板上争论 也是令人佩服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2 13:51:00
943和939同为三段票,假设改搭939,不论于信义安和或忠孝敦化转搭捷运,搭到中山国中站都是20元,且有转乘优惠(8元?),然后你要求偿300元,是吗?嘻嘻300元减掉转乘捷运花费12元,再减掉打客服花费的电话费10元,所以我计算你到达目的地多花了45分钟,你所认定花费的时间成本是278元,不知道是否正确?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12-02 14:35:00不用认真了...他想挥霍时间就不要跟着他起舞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2 14:48:00
拜托原po千万不要善罢甘休,每天看你这篇,真是超有趣的!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去法院告或申请调解嘛?大家都想看最后的结果耶!年纪轻轻若只剩一张嘴的话这样不好喔!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2 20:30:00
好像是北大研究生或研究助理之类的高级知识份子吧!这样看起来,被耽误45分钟,要求时间成本278元应该也不算狮子大开口啦!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脸正妹)
2020-12-02 23:58:00连法律都有比例原则了,退万步言,就算业者稍有疏失如此小题大作,穷追猛打早已不符比例原则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3 08:47:00
这边顺便回复你在88楼推文那里说看不懂的部分,‘敢情’两字有多重意思,包括‘原来、果真、当然、自然、难道、莫非’等等,我那句话,取的是‘难道、莫非’的意思,这样懂了吗?
作者:
CarpLin (广岛加油)
2020-12-03 11:32:00回原PO:如果是完全没有车的情况,比方说你在梨山搭车好了,你会一分钟前去等车吗?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3 12:26:00
好奇问问?什么卡的转乘优惠是6元?还是因为学生票的关系?
作者:
CarpLin (广岛加油)
2020-12-03 12:55:00回原PO:我是说“比方”,并没有说你在梨山搭车,况且如你要回应我的推文,请先回应我再发问,不然都是听你在说,别人问的你都视而不见如此而已。回原PO:辩不过就说讲再多也没用,这样有失风度吧,加上您后半段的推文与一分钟等公共汽车的行为似乎没有关系,您的后半段推文我也只看到您跟主管机关申诉有关,但本篇文章推文中我从来没否定您投诉的行为,我是就事论事讨论,而您硬要回我与我推文无关的主题,何必自曝其短呢?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脸正妹)
2020-12-04 01:29:00好啦好啦,你的比例不是我的比例,你的时间比本鲁值钱什么曲解?比例原则最简单的比喻不就是大砲打小鸟?回到本案,只为了这件事是否该如此大费周章,也许是价值观不同吧,个人认为最多弄到交通局就够了
这态度早就该嘘了 不意外果然逆风了 巴士板X2也是不简单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脸正妹)
2020-12-04 02:44:00比例原则只是个比喻,总之就是没必要做得太过的意思
就是吃饱太闲 年轻气盛 不服输 得理不饶人这症头要等出社会被社会教训一下才会改善我支持你主张到底年轻人就是要敢冲记得再上来po心得文喔我看得很开心 原来这世界真的什么人都有^ ^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脸正妹)
2020-12-04 10:59:00现在问题重点在于对“过度与否”的认知不同你认为你的诉求没有过度,但这里多数人认为过度一般多数人认为业者认错提供象征性补偿并承诺改进同时也遭到主管机关行政罚也就够了
作者:
ycg (自以为的正义)
2020-12-04 11:45:00得理不饶人 这五个字 就是我看完所有讨论的心得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4 20:08:00
300-14-96=190,你的浪费45分钟,才求偿时间成本190元,比基本工资高没多少,合理啦!我支持你赶快提出,然后别忘了更新后续喔!加油!
作者:
shaveii (..)
2020-12-04 22:05:00敲碗
作者:
CarpLin (广岛加油)
2020-12-05 02:32:00给原PO:我“一分钟闹的沸沸扬扬”指的是这个版面的讨论,再次向您表达我并没有否定您投诉的行为,请您勿有过多联想。另外本ID在公开文章从未说明自己有“别人犯错我们不该追究到底”之价值观,您对我不实的指控已造成我的困扰,提醒您注意自己的言论。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12-05 03:52:00看到这种先入为主扣帽子的,我只能重复用嘘文表达了我劝你最好在还能止血以前道歉,不要以为每个人都觉得这没什么,有些话两人争执也就罢了,公开场合讲是足够构成公然侮辱的;你如果只是为辩而辩,可以把时间拿去做其他事情,否则你再这样下去不一定是公然侮辱,精神损害赔偿对你也是可以请求的,自己保护自己的荷包吧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5 09:40:00
这间学校搬到三峡之后,法律系的风评有如江河日下,真的是其来有自啊!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12-05 11:05:00你真的要先看看自己的胡子...前面的回文你不觉得一直在滑坡做无意义推演吗?再来,行使权利请求,连话都说得不明不白,我看你还是省点司法资源不要再浪费他们时间然后,你说很多嘘文没有回复的意义,还有调监视器这种的行为符合你的“价值观”,口舌之间不脱“比例原则”你可以读过书之后好好解释一下比例原则的意义,再想想整件事中间发展的问题是出在谁(最初是客运公司我不否认,但后续呢?如果你只是用四个字带过,代表的只是一种瞧不起人的心态,觉得他人都要服侍自己才有未来)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0-12-05 11:41:00
逻辑学老师在你后面,他哭得很伤心…我只能说,书真的要好好读,不读书,真的让人觉得面目可憎对了,你前面有提到转乘优惠是6元,依据台北捷运、公共汽车双向转乘规定,只有学生卡是优惠6元,依此推论你是学生,若不是,那你就是冒用学生卡的优待身分囉?!嗯嗯,好喔!你当天刚刚忙完,与同学从助理室骑ubike赶到北大正门943公共汽车站牌,预计搭943公共汽车前往北大台北校区,所以,我依据这些线索,推论你是东华大学的学生,这样不知道是否OK?
这么一大串的狡辩,我不觉得是"理性辩驳"了;另外ptt这样的公开讨论区,要查个人公开资料还蛮容易的啊,ptt又不是只有Bus板 (菸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12-05 13:53:00恶意不是你认定与否,请去问法律相关人士另外我觉得你不用再讲下去了,差不多可以锁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