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0年巴士板板规修正草案暨收集意见

楼主: naruto1010 (鸣人)   2020-07-26 01:33:43
大家好~
最近花了一些时间修订了板规,
不仅现行板规不足部分加强,
条文也做了非常大的变动......
也为了怕各位板友们不清楚异动的项目为何,
另外附上新旧板规对照的PDF档提供参考,
(Google云端硬盘: https://reurl.cc/R4paqz )
预计安排期程如下:
■修正案收集意见 7/26-8/8
■板规修正案投票 8/9-8/18
▲请板友务必把握时间提出你宝贵的意见
▲如果觉得需要公开讨论的部分请直接在板上回文
▲收集意见接受站内信、推文本篇与回文本篇
修订后板规草案内容如下,敬请详阅: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 为维护巴士板(以下简称本板)讨论秩序,维护合理讨论环境,
特订定本板规针对本板文章进行规范。
第二款 本板规之规范范围包括在本板发布或转录到本板的所有文章;
文章内容包含主文、签名档、推文与标题。
第三款 板规未尽事项,板主得参照站规与中华民国法律,依比例原则进行裁定。
第四款 本板规部分条文若有与站规、学术网络使用规范、
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冲突者,应以法令或各规范办理。
★第二条 文章用字正确性
第一款 发文时,标题与内文请尽量使用正确之文字,以避免造成板友阅读上之困难
第二款 文章内容不得有注音文(状声词或拟非国语发音者除外)、火星文,
由板主寄信通知二日(含)内得更正。推嘘文则不在此限。
第三款 违反第二款者且逾期未更正,处水桶15日并删除原文。
第四款 中文一律使用正体中文,简体字过多视同闹板一律退文。
★第三条 发文讨论之网络礼仪
第一款 针对地域性人事物的比较或评论时,请彼此尊重,
禁止攻击特定地区。文章不得出现针对特定地域人事物攻击文字。
第二款 文章不得针对特定族群,进行攻击、挑衅、谩骂等行为。
第三款 禁止政治、地域、种族、语言等引战,意图与人引起纷争。
第1项 称呼政党或政治人物请尽量使用正式名称/惯用简称,
或能明确分辨之称呼方式。
第2项 公众人物泛指在公开媒体上所曝光之政治人物、机关团体、艺人、
代言人等。
第3项 平面、电子媒体需为自行撰稿之新闻负责,故板友有批判之权利,
然批判请针对内容批判,
直接使用负面词汇攻击者仍受攻击特定族群规范。
第4项 同上,公众人物需为自己言行负责,
除非有法律上疑虑,不会直接干涉板友用词,
然批判请针对内容批判,
直接使用负面词汇攻击者仍受攻击特定族群规范。
第四款 文章内容不得意图针对前篇发文或推嘘文;
若为当事人受到原文针对需由当事人提出检举;
推嘘文吵架可由任一人提出检举。
第五款 禁止教导他人搭乘非合法之公共汽车、客运路线
(以公路总局及各县市主管机关公布为准)或违法行为。
第六款 文章内不得出现明确针对板友人身攻击之文字,由当事人提出检举;
或未经许可擅自公布使用者个人资料,可由任一人提出检举。
第七款 未经查证,不得散播不实资讯消息,误导板友,以造谣论。
第八款 若任何文章(转贴/新闻/心得)等等,使得板面讨论内文有争吵纷争之嫌,
板主得视情况先行锁文。
第九款 任何文章编辑或删除推嘘文需均经过原推/嘘文者同意,
若未经同意擅自修改者,以本款论处。
不当连结、非蓄意状况请附加说明。
第十款 违反本条者,第一次违规得处以水桶15日,第二次违规起处水桶一个月。
唯本条违反第三款、第六款泄漏个资部分、第七款,
除原文退回外,第一次违规处水桶一个月,第二次违规处水桶三个月,
第三次违规处永久水桶。
★第四条 推嘘文相关
第一款 不得大量无意义重复推嘘文。
大量定义:一天内于各文章中总和有五次以上与本文无关之推嘘文
第二款 禁止引战、人身攻击、挑衅、谩骂、歧视或攻击特定族群。
如为当事人受到攻击,请来信实名检举。
第三款 未经查证,散播不实谣言者,以造谣论,后续推文若自承记错免罚;
若遭水桶请于三天内提出证据。
第四款 违反上述者,第一次违规得处以水桶15日,第二次违规起处水桶一个月;
唯本条违反引战、人身攻击、造谣、泄漏个资者,
第一次违规处水桶一个月,第二次违规处水桶三个月,
第三次违规处永久水桶。
★第五条 广告文及文宣限制
第一款 本板禁止张贴广告文,以及与本板无关的活动宣传、问卷调查。
广告文指征求,赠与,交换,买卖各种商品之行为。
第二款 与本板相关的商品、活动宣传、问卷调查:以一篇为限。
第三款 违反本条规定经认定属实,板主将直接删文,并处以水桶7天处分。
★第六条 文章其他规定
第一款 本板禁止问路文及与本板讨论导向无关之文章,
若有问路需求请洽map-guide板,其他讨论内容请洽专板,
若为有事先查询相关路线(文章内须列出)但须给予乘车建议者则不在此限。
内文需与巴士相关如路线、车辆、周边设施、
转运站点及与其他运具转乘之相关配套等。
回文(不含推文)可提到其他工具,仍请尽量与巴士有关。
第二款 发文字数限制:扣除标点符号,文章字数不得低于20字。
第三款 违反本条规定者,板主直接删文,不另行处分。
唯当同一ID于24小时内发布3篇(含)以上之未满20字文章,
视为洗板之行为,所有文章经认定属实后一律退文,不另行公告。
3篇以上且皆满20字之文章水桶7天。
第四款 发文内容由爬文(内文/精华区/网络搜寻)可简易查询到(由板主判定之)
板主得通知发文者自行删除并标记s。
该使用者于三日内未删除,板主得依照此款迳行删除,
并原文备份后寄给原发文者。
第五款 遗失物品文章比照第四款办理,
唯遗失物品文可在置底公告处推文(含嘘文/箭头)。
第六款 违反第四款者,若为第一次为规则如第四款处置,
若为第二次违规,则依照本款处以七天水桶,
第三次违规处以一个月水桶,第四次违规或屡劝不听者则处以永久水桶。
情节严重者可直接处分。
第七款 如有不适合于本板进行所转贴、转录来自于他板之
八卦、政治之公共汽车、客运、巴士议题,依他板事务删除。
★第七条 张贴新闻相关规定
第一款 张贴新闻时,标题请选择[新闻]并于文章内第一行注明该新闻稿之出处,
包含媒体、网站,未注明者若经发现,将直接删除不另行告知。
第二款 张贴新闻时,若新闻标题无法辨识为何地之路线或政策,
请于标题注明地方(如双北、桃园),
板主提醒后三日内未加注将直接删除不另行告知。
第三款 对于新闻文章内容有意见者,请就事论事勿作人身攻击。
第四款 违反本条第三款规定经认定属实,
依文章或推嘘文属性比照第三条第十款或第四条第四款之人身攻击罚则处分。
第五款 外媒请随文附上大致之中文翻译,未附翻译者删文不另行通知。
第六款 每人每月仅可张贴8篇新闻,并附上30字心得,
超贴者水桶30天、未附心得水桶15天。
因天灾造成调整资讯之相关新闻毋需附上心得。
★第八条 转贴网络文章相关规定
第一款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转录网络文章时请附上来源网址。
第二款 若未加注来源网址,将直接删除本文,不另行告知。
第三款 若经查证后为自行杜撰消息,以闹板论退文。
★第九条 转录文章相关规定
第一款 自八卦板(Gossiping)、政黑板(Hate-politics)及其他经板主公告之
指定看板转录文章时,应移除原文的推嘘文。
第二款 文章须保留原著作者ID及出处(板名);
转录他板之文章前,应先征得原著作者同意。
第三款 转录者应对所转录文章负责。
转录者对所转录文章应负的责任,除了板规第二条之外,
均与自行发文者相同。
第四款 因新闻所有权不在板友上,故转录新闻可不须经由板友同意。
唯新闻后方加有原张贴者之心得分享时必须经由原张贴者同意转录。
※为避免产生争议,新闻建议自行张贴
第五款 违反以上各款者,文章直接删除;
若在板主处分前已先修正文章或已征得原作者同意、
与原作者达成和解,不予处分。
若已遭处分,可寄信至板主信箱要求撤销。
★第十条 检举规定与认定
第一款 除了明定由板主直接处分行为外,板主原则上不主动举发,
但情节重大时得迳行举发。
第二款 检举人检举时,应以站内信通知板主,否则不予受理。
信件内容应包含违规事实、所违反板规(第几条第几款)。
板主认定时若有疑义得要求检举人就检举内容补充说明。
板主有最终裁定权利。
※事发超过七天板主群可不接受任何检举
第三款 若认定检举不成立,需去信告知检举人,检举人得再回信提出异议。
若板主认定检举成立,将迳行公告于看板。
若受检举人之处分事后变更,检举人无法同意变更后的处分,
检举人得来函提出异议,内容须包含异议理由。
第四款 若异议驳回后,检举人与板主仍无一致见解,板主得迳自裁定。
检举人可向组务板申诉,板主不再受理。
第五款 检举人的检举信,板主不在本板公开。
但被检举人向组务板板提出上诉,组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时,
板主有权公开检举书信于组务板作为证据。
★第十一条 罚则
第一款 违反前述板规的处分依照各条文所订罚则进行处份。
第二款 处分施行时,板主应公告受罚者ID,所违反的条文、处分内容。
第三款 受罚者若不服裁决,可向板主提出申复。
申复时,若变更裁定,板主应公告并通知检举者。
第四款 若申复驳回后,受罚者与板主仍无一致见解,板主得维持原判决。
受罚者可向组务板申诉,板主不再受理。
第五款 对于受罚者申复信件的处理与保护方法,
与第十条第五款检举人信件之处理相同。
第六款 本板板规所认定的行为人单位为ID。
即使已证实A、B帐号为同一人所有,但A帐号所受处分并不扩及B帐号。
第七款 承第六款,但若利用两个以上帐号闹板者,经合理推断证实后,
板主得公告其为“不受欢迎使用者”,其分身帐号将被宣告永久水桶,
冻结在本版发言权利。
★第十二条 板主相关规范
第一款 板主的权利义务、选举罢免等事项应遵照PTT站方规则。
第二款 板主于本板发表文章或推文应受本板板规规范。
★第十三条 时效规定
第一款 本板规经投票通过后,于投票结果公布后第三日零时起生效施行。
第二款 板规不溯及既往。
第三款 板规的修订由板主提出。
修正板规经投票通过后,公布,生效程序同本条第一款规定。
第四款 日后板规若有变革,在新板规公布并生效后,本板规自动失效。
作者: tourism1003 (仆。米叔)   2020-07-26 01:51:00
关于第七条第六款心得的内容,请问可以再特别定义:不能拿90%(比例为比如)的内文来复制贴上当成心得吗?#1UyYR0aJ (creditcard) #1U_BA0nD (creditcard)#1UyU2s_P (creditcard) 以上他板文章参考。板主有心要管板,尤其针对新闻文的部分没有要让洗文章的人把这边当成天堂之一的做法,给大推。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07-26 08:47:00
作者: moriyaorange (hoax day)   2020-07-26 15:27:00
我觉得可以,之前曾经发生造遥和闹板,需要明确规则减少类似文章留在板面上
作者: iddqd (iddqd)   2020-07-26 16:21:00
大推,新闻文强制增加心得文。
作者: Tearly605 (大主教堤尔莉)   2020-07-26 16:50:00
新闻的心得可以减少至20字,不然会变成带风向用途设40个字心得很容易变成纯凑字数的内容
作者: SCANIA168 (日月同蚀)   2020-07-26 19:00:00
我反倒认为限至少30字差不多,不多不少刚刚好然后心得要言之有物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20-07-26 22:31:00
感觉和捷运板规有点像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07-27 08:14:00
可以参考航空版Rinehot执行的30字心得政策
作者: luther0583 (((((((((((()))))))))))))   2020-07-27 13:47:00
问路文应该不用完全禁止,毕竟这边人气map-guide多也有不少人对周遭区域的路线比较熟悉,且目前问路文也没有多到影响版面的程度,禁止伸手牌可能比较适合像是公共汽车接龙或公共汽车环岛,PO在那边就不适合了
作者: WeAntiTVBS   2020-07-27 17:00:00
问路文是本板主体阿 因为公路 公共汽车路线搭乘跟捷运相比复杂不少 所以还是有保留必要...真正个人觉得要列入规范与事先审核的 应该是类似这种“[闲聊] 北市自划路线募集”这一类..
作者: SCANIA168 (日月同蚀)   2020-07-28 19:13:00
问路文确实该禁,以免泛滥。但也该多宣导Map-guide板的存在
作者: Kazamatsuri (专业领队)   2020-07-28 20:42:00
MRT板也有禁问路文喔~ XD
作者: meimeiamy (难道我的屌是中国货!?)   2020-08-01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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