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北市公共汽车杜绝溢扣 12月起刷卡机全GPS操

楼主: mimotoki (御本木)   2019-12-18 16:59:33
这则新闻说会在12月1日前全面把刷卡机改成 GPS 自动操作,
但我上星期才遇到被多扣的情形,
每天上班都在固定站牌的上、下车,也都是搭固定的路线,
上车站牌是在缓冲区,
当下跟司机反映,司机说他在我上车站牌之前就切换段了,
后来打电话给中兴大业巴士,
留下我上、下车的站牌及刷卡时间、公共汽车车号及联络方式,
(因为我是用NFC-Sim卡,当下就看得到资料)
对方说会调资料之后再跟我联络。
隔了约三个工作天,接到电话,
说“查询结果只有扣15元,没有多扣喔”
我说“我这边的纪录就是被多扣,我手边有资料要提供给你们吗?”
对方说 “我们这边的资料就是只有扣15元,要请你自行跟悠游卡公司确认”
接着问说 “你是不是搭两段票?”
我再说明一次我上下车的站牌,
对方又说 “你是不是接着又搭别的车? ”
(我说我的扣款纪录显示是同一路车,而且正常应该会有一个0元的纪录)
后来我被他搞得有点不爽,就说 “那我自己去找悠游卡公司和公共汽车处解决”
对方就忽然说 “我再对了一次资料,你确实被多扣了没错,
因为我们这边的纪录是到几点几分几秒,你只有跟我说是几点几分,所以我刚刚对不到”
听到他这么说我也是傻眼,那上车的那一次你就对得到?
不过已经不想跟他囉嗦了,留下我的帐号资料,
今天早上就收到15元的退款,只有15元没有什么补偿金。
我是觉得司机有时候忙中有错我也不是不能体谅,
只是对方的态度好像我是故意找碴还是要去骗15元的感觉,
让人很不舒服。
※ 引述《TPDC (Lin An-Shiuan)》之铭言:
: 北市公共汽车杜绝溢扣 12月起刷卡机全GPS操作
: 中央社 台北11日电
: 台北市公运处表示,公共汽车上下车刷卡实施逾3个月,前2周溢扣情况较多,大部分为司机
: 操作疏失,已开罚8家业者;而12月1日前业者须全面把刷卡机改依GPS自动操作,杜绝溢
: 扣。
: 台北市公共运输处长常华珍指出,双北公共汽车上下车刷卡自7月1日实施,前两周溢扣情形
: 较多,多为司机未依核定路线之缓冲区操作刷卡机,公运处列管的14家业者中有8家因此
: 被依“公路法”开罚新台币9000元;其余6家因刷卡机有GPS自动操作,没有误判段位而
: 溢扣的情形。
: 常华珍表示,公共汽车上下车刷卡的第二阶段预定为明年2月,原本业者必须在之前把刷卡机
: 改依GPS定位自动操作,公运处现已将更换机器时程提前至12月1日,届时就没有驾驶操
: 作错误的问题,杜绝溢扣。
: 常华珍表示,之前的溢扣个案,业者除了退钱给乘客以外,也有给100元超商礼券作为补
: 偿,而新制上路至今乘客也都习惯上下车皆刷卡,现在运作都正常。
: https://i.imgur.com/W4YQzFJ.jpg
: (公共汽车上下车刷卡实施逾3个月,前2周溢扣情况较多,多为司机操作疏失。 图/联合报
: 系资料照片)
: http://udn.com/news/story/7323/4098537
:
作者: miniuser (=.=)   2019-12-18 21:05:00
就算送到公运处也是一样 我也被第一名搞过 整个累爆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12-19 20:14:00
如果硬掰可以让你放弃,进而省下后面的成本,当然会睁眼说瞎话的周旋下去啊!!且确认溢扣后,不只退款而已有了退款证据,如果主管机关来问有关是否有溢扣事件等就比较难直接盖掉说没有了
楼主: mimotoki (御本木)   2019-12-20 14:12:00
我收到的汇款是个人名义汇的,他们应该没有往上呈报吧
作者: tv98 (tv)   2019-12-20 23:44:00
前阵子也被溢扣 有补偿到 提供大家参考先记下车牌 拍下车牌也行 然后到便利商店的ibon机(不一定是7-11)查询卡便余额明细 一样要拍照下来 较保险然后打1999或公路总局 投诉 把搭乘的路线 车牌 上下车站牌告诉客服 他们就会去查 大约6个工作天 会给回复事实确定后 会有7-11礼券100做补偿 比当下跟司机说 有的司机会给分段卡 下次做同路线可用 或打到客运业者那 还要有保障时间或6个工作天到还没给回复就去催 避免被吃案 打 1999要记得他们受理都要给案件编号 没有传讯给 一定要再打去 1999有录音 比较有保障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12-22 00:27:00
mimotoki大收到个人名义汇款,证明我猜对了
作者: naruto1010 (鸣人)   2019-12-22 01:37:00
个人名义汇款是因为请款时效性吧,这种事情哪可能要员工自己退?
作者: luther0583 (((((((((((()))))))))))))   2019-12-22 17:35:00
只有7-11有ibon,其他超商的多媒体机kiosk叫其他名称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12-22 20:28:00
naruto大,即使时效,还是可以用公司名义退款,消费争议是原PO和业者,多收钱的也是业者,如果单纯从帐上看,业者并没有退款,是路人甲汇给原PO相同金额,二者不是同一件事情(白手套概念)。若路人甲之后宣称汇错款原PO是否要返还?记得有些被认为诈骗的案件,都是户头多了笔不认识的人汇来的钱而开始的。
楼主: mimotoki (御本木)   2019-12-23 23:50:00
tv98大说得有道理,当下我只想到打给公共汽车业者比较直接,没想到会被吃案。下次会记得直接打1999,不过最好是不要再有下次了!另外,我也觉得用个人名义汇款超怪的,与时效无关吧,希望后续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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