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yin ( )
2016-05-20 07:56:46※ 引述《Littlechozy ()》之铭言:
: 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
: 第19-3条
: 公路汽车客运业及市区汽车客运业之班车,车头前上方应标明路线名称及
: 路线编号,字体长十五公分以上,宽十公分以上。车身右侧上下车门旁应
: 明显标示路线名称及路线编号,字体长十公分以上,宽六公分以上。
: (以下略)
: 第 137 条
: 汽车运输业违反本规则规定者,应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举发
: 。
: 公路法第77条第一项
: 汽车或电车运输业,违反依第七十九条第五项所定规则者,由公路主管机
: 关处新台币九千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其情节,吊扣其违规营业
: 车辆牌照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定期停止其营业之一部或全部,并吊销其非
: 法营业车辆之牌照,或废止其汽车运输业营业执照及吊销全部营业车辆牌
: 照。
: 所以如果我拍下显示器的广告去跟公路主管机关检举没有标示路线名称和编号,
: 主管机关要不要开罚呢?
这有讨论空间
要求车头显示路线编号 名称
是要民众知道来的车是去哪里
重点在资讯揭露
而且法规只说要显示
没说不能动态变换显示
民众还是可以知道相关资讯
实务上各公共汽车主管机关或多或少会要业者配合政策广告显示
这个从以前就有 不是为爱启程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