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红“小玉”制深伪A片海捞千万 判刑5年

楼主: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24-05-09 15:03:52
网红“小玉”制深伪A片海捞千万 判刑5年确定须入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67174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网红“小玉”朱玉宸与助理庄炘睿,利用软件把黄捷、高嘉瑜
等119位政界、社会名人的脸,深伪到AV女优身上,制成仿真性爱片在网络贩售牟利,获
利1338万余元。一审新北地院将小玉判刑5年6月,但皆可易科罚金;二审高等法院考量有
83名被害人提告诽谤,量刑应与未提告者有轻重之别,去年12月加重改判6年8月,其中5
年不得易科罚金,没收犯罪所得1338万余元;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定谳,小玉近期必须入
狱。
法院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小玉也成为继连千毅、晚安小鸡、“Toyz”刘伟健后,近期第
4位遭遇牢狱之灾的网红。
判决指出,小玉自2020年起,陆续把119位被害人移花接木到色情A片中再上网贩售,获
利1338万多元。一审新北地院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将119罪各处刑5月,合并应执行5年6
月,但得易科罚金198万元,缴钱即可免入狱。检察官认为刑度过轻,难有警惕作用,对
被害人也不公平,提起上诉。
二审高等法院认为,已有83位被害人对小玉提出加重诽谤告诉,但小玉这83罪的一审刑期
,却与未提告的其余36人一样都是5个月,各罪之间没有依侵害程度区分轻重之别,并不
恰当。
且不雅影像流传于无远弗届的网络上,难以完全消除,对被害人的侵害程度深远,且本案
伪造的情色影片数量庞大,小玉获利逾千万元,一审量刑显然过轻,不符罪、刑相当原则
,因此撤销一审判决。
高院审酌,小玉利用身为公众人物之名气,滥用换脸软件,将被害人的面部特征合成于猥
亵影片上,上传供付费者观览,破坏社会善良风俗,严重侵害人性尊严及名誉,造成被害
人不轻的精神损害。
高院认定小玉是全案主谋,将他其中83罪各改判不得易科罚金的7月徒刑,合并应执行5年
刑期;另36罪也各加重改判6个月,合并应执行1年8月、得易科罚金60万元;助理庄炘睿
也由一审判的3年8月,改判4年半,但可易科罚金。
最高法院认为二审量刑符合比例原则与罪刑相当原则,也未逾越法官裁量权范围,驳回小
玉上诉,全案定谳。
作者: mij (L`Arc~en~Ciel)   2024-05-13 17:35:00
出来可以组监狱网红团会更红吧 毕竟这是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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