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诈骗集团车手帮取款赚600 被判1年2月

楼主: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24-04-08 16:34:39
当诈骗集团车手帮取款赚600 被判1年2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34090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庄姓男子去年加入诈骗集团担任车手,得手一次可获
得3%的利润。去年7月5日,前往板桥向同伙拿取提款卡,回到基隆领取诈骗赃款2万元,
再回板桥交付给同伙后,赚取600元,协助诈骗集团隐匿犯罪所得去向,随后被警方查获
,移送法办。基隆地院认定,庄男触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有期1年2月。
检警调查,庄姓男子与绰号“神盾”、“陈志远”等人均为诈骗集团成员,去年7月5日诈
骗集团成员以假投资虚拟货币名义,骗取被害人将款项汇入人头帐户后,同年月10日,绰
号陈志远的男子就联系庄男到板桥找他,拿着人头帐户的提款卡到基隆领取2万元,再将
现金拿回板桥交付,过程中庄男可以抽取6百元手续费,借此制造金流断点,隐匿诈欺取
财犯罪所得去向、所在。
检警侦讯时,庄男坦承帮诈骗集团洗钱,并担任集团中取款车手角色,每次可以获取3%的
利润。
法官审理后认为,我国治安饱受诈欺集团威胁,民众受骗案甚多,受骗者辛苦积累之积蓄
于一夕之间化为乌有,甚衍生轻生或家庭失和之诸多不幸情事,社会观念对诈欺集团极其
痛恶,民间主张应再提高法定刑度之声浪仍未停歇;而庄男却不思以正当途径赚取财物,
加入诈欺集团后负责提领诈骗赃款转手上缴,严重危害治安。
法官考量庄男犯后坦承犯行,且尚有未成年子女须扶养,故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
,判处有期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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