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上午约莫十一点过后,来乡下的家里来了位看似五十岁上下的男子敲门,拿了个箱子
向家人说是“恁后生(但是我们家里有三个小孩,对方也没有说是谁)”订的物品,只付
了六佰元订金,还有一万两千元未付,家人竟然不疑有他,便交钱给该男子,当晚家兄返
家得知情形,大呼不妙,箱子外也没有谁交寄给谁的标签拆箱一看,箱子内装了一台DVD
播放器,连二千都不到!
事后,家人们前往派出所备案,想看看路口是否有无拍到歹徒行迹或样貌,结果(冏了)
,𨱍下地方只有几个重要路口才有装设录影机,而且员警觉得这个是属于“卖买”纠纷!
!!不是诈骗……!!!
问题来了,根本就没有人订购东西,家人拿到“DVD播放器”才值一千多,但是对方竟然
“骗”走一万多,这样子还不是“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