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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kdc (ykk)
2021-12-27 12:02:50摘自:《心类学》23
讲者:促称格西
译者:法音法师
地点:三学法洲 时间:2013-04-16
【显明十一种善心所之中的有愧心所的定义、分类及相关事相】
其次,略述第三类,大地十一善心所──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
安、不放逸、舍、不害之中的第三种善心所:“愧或有愧”的定义或性相。
什么是愧或有愧心所的定义或性相?
凡是以他方为理由、或以他法为理由,令自己具足戒慎而不趣入于恶行的遮止心所的
不共作业者,就是愧或有愧心所的定义或性相。
或说,基于畏惧他方有情──如亲戚、朋友、邻居等──已得了知之后,会对自己有
所讥毁、评头论足为理由,而严以律己──令自己不趣行于一切恶行、令自己遮止恶作,
具足广增善行的不共作业者,就称为愧或有愧的定义。
那么,什么是愧或有愧心所的作业?
所谓愧或有愧的作业,就是能够让具足有愧的补特伽罗遮止三门恶行、令自己已具有
的戒法不衰微、遮止他人对自己的不信或坏信,而广增善行的作业者,这样就安立为愧或
有愧心所的不共作业。
简言之,一旦补特伽罗心相续已具足了有愧的戒慎心,便堪能遮止自己的三门趣入于
恶行,当遮止了恶行就能令已具有的戒法不衰微,如是便可以免除他方有情对自己的不信
、遮止坏信或退失信心,这些都是愧或有愧心所的作业。
【关于十一种善心所之中的愧或有愧心所的分类及其事相,可分为二:】
第一种:以他方为理由的有愧,
譬如虽然自己已得堪能杀生的因缘,但是基于畏惧他人知道或见到后,就会对自己有
所讥毁,于是便戒慎地守护着三门而遮止了造作杀生的恶行,这样就是以他方为理由而产
生的有愧的事相。
第二种:以他法为理由的有愧,
是指由见到他方有情的诸多善根功德、妙善行为的理由,见贤思齐,而提醒自己戒慎
于三门,并遮止趣入恶行;或说由见到他人恶行的过患将会导致不好的果报为理由,自我
警觉而戒慎三门,并遮止趣入于恶行,这样就是以他法为理由的有愧的意思。
事实上,从知惭、有愧的定义和作业,可以得知,无论是世间人道善法或是殊胜天道
的妙法,之所以能够安立某一有情行为妙善、人品高尚、或者行为粗俗、人品卑劣等名言
的所依基础,还是在于彼补特伽罗的心续,是否已同时具足了知惭、有愧且不衰微的善心
所而予以判断的。
换句话说,即使是某一有情在世间上没有什么声望、没有什么财富、没有什么知识,
只要他心续已具足了知惭的守护心、以及有愧的戒慎心,在形而上的情况上,这位有情就
会被世间共许归类为行为妙善、人品高尚者;
反之,即使学识丰富、家财万贯、具有大事业,而其心相续并没有知惭、有愧之心,
在形而下的情况下,这位有情便会被世间共许归类为行为粗俗、人品卑劣者。
很明显,安立某一有情行为妙善、人品高尚、或者行为粗劣、人品低俗等名言,还是
取决于彼有情的心续,是否同时已具足了知惭、有愧的善心所而予判别的。
可以这么说,当有情心续同时具足了知惭的守护心、以及有愧的戒慎心,就等同已经
具足了堪能安置一切白法的宝盆、具足了堪能抵抗烦恼外敌的武器、具足了堪能守护善法
的篱笆一样;特别是学佛者,如其心续具有多少的知惭、有愧之心,如是心续就有多少的
遮止力,能令三门不趣入于恶心恶行,因此,对自己心灵的成长、得以增上佛道功德,在
心续中必须具足坚固的知惭、有愧的善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对此,龙树菩萨《亲友书》中有一个偈颂:“守护世间有二相。”
意思是,能够相顺于世间人道善法和执持殊胜天道妙法的所依,便是在于具足知惭的
守护心、以及有愧的戒慎心这两种行相;
另外,在萨迦班智达的格言一书中也说:“具足善行不相违于宗教。”文中,所谓的
宗教,并不是指内、外道宗教的教义,也不是指内道宗教的四部宗派,更不是指西藏的四
大教派──格鲁派、噶举派、萨迦派、宁玛派;而是指能真正的具足善行,必须在心续中
同时具足知惭、有愧之心且不衰微,这样才相顺于世间人道善法和执持殊胜天道的妙法的
意趣。
开示
而事实上,如果从知惭、有愧的定义、作业、分类之义,结合著当今世间人类的行持
来看,虽然有些人对于承办他人的利益或者修学正法,表面上看起来极为热忱,但实际上
内心并没有那么的殷切好乐,只是有口无心或装模作样而已;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当真
正面临棘手的问题时,就不能展现承担力,退缩而远之;甚至大言不惭的邀功诿过,这种
现象,都是基于心续中没有坚固的知惭、有愧的因素所致。
另外,也有一些人,如果是攸关于自己的切身利益,那么即使是再怎么的风吹日晒雨
淋,也毫不在乎,再怎么的艰辛难耐也都心甘情愿,如果这种精神和态度,是趣行于出世
间的善法,能如声闻、独觉唯求自己解脱,不以利他为主要,倒是无可厚非,毕竟还是属
于殊胜的法行,而且这是一种庄严;然而却是与此相反,却以这种精神和态度趣行于恶行
,凡所造作的业行动机上都是为了获得自己个人的利益,心中丝毫没有自觉这是错误不当
的想法,这也都是基于没有坚固的知惭、有愧的因素所致。
补述
关于以下所说大地十一善心所──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
放逸、舍、不害之中的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等五种善心所的体性,实际同样都必须
安立为本质善或自体善。
为什么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等五种善心所,属于本质善?──因为这五种善心
所并没有和其它恶心所同俱相应着,可以说其自体或本质就是善性,所以才安立惭、愧、
无贪、无瞋、无痴等五种善心所为本质善。
其实,关于善法的区分,若就内道宗派建立的观点,应有五种和四种的不同安立之理
;这怎么说呢?如果依于《摄类学》而显明经部宗的观点、以及唯识宗以上的宗派见地来
说,其实都一致认许善法可区分为五种,即:胜义善、本质善、等起善、同俱善及随行善
──此亦名为随属善或随摄善。
但是,如果依据《俱舍论》〈第四品〉显明毘婆娑宗的宗派观点来说,则必须认许善
法只有四种区分,即:胜义善、本质善、等起善、同俱善,其中并没有随行善──此亦名
为随属善或随摄善的安立。
为什么毘婆娑宗不安立随行善──此亦名为随属善或随摄善──为善法呢?──因为
随行善──此亦名为随属善或随摄善是一种善业习气,是不失法的善之“得”而已,不能
安立为善法,所以属于善业习气的随行善──此亦名为随属善或随摄善,并不能安立在善
法的区分之中。
这一点,就经部宗以上的观点,则认为善业习气的随行善──此亦名为随属善或随摄
善,仍然属于善性为本质的善法,基于此,才安立善法可区分为五种或四种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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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觉知的心心所,51种心所分为六类,第一类的5种遍行心所,与一切心王相应;第三
类的11种善心所,与第六意识心王相应,例如此处惭、愧等善心所,属第六意知的觉知。
又,51种心所法当中,受心所即受蕴、想心所即想蕴,受、想以外,其余49种心所属
行蕴,例如,此处11种善心所的惭、愧心所属行蕴,行蕴的善心所属第六意知的心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