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虚云老和尚(乙未闰三月十一日开示)

楼主: newman2001 (mgs)   2021-09-28 22:21:01
释迦如来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余会,归摄在三藏十二部中。三藏者,经藏、律藏、论
藏是也。
三藏所诠,不外戒定慧三学。经诠定学,律诠戒学,论诠慧学。再约而言之,则因果二字
,全把佛所说法包括无余了。因果二字,是一切圣凡,世间出世间,都逃不了的。
因是因缘,果是果报。比如种谷,以一粒谷子为因,以日光风雨为缘,结实收获为果。若
无因缘,决无结果也。一切圣贤之所以为圣贤者,其要在于明因识果.明者了解义,识者
明白义。
凡夫畏果,菩萨畏因。凡夫只怕恶果,不知恶果起缘于恶因,平常任意胡为,以图一时快
乐,不知乐是苦因;菩萨则不然,平常一举一动,谨身护持,戒慎于初,既无恶因,何来
恶果?纵有恶果,都是久远前因,既属前因种下,则后果难逃,故感果之时,安然顺受,
毫无畏缩,这就叫明因识果。
例如古人安世高法师,累世修持,首一世为安息国太子,舍离五欲,出家修道,得宿命通
,知前世欠人命债,其债主在中国。于是航海而来,到达洛阳,行至旷野无人之境,忽觌
面来一少年,身佩钢刀,远见法师,即怒气冲冲,近前未发一言,即拔刀杀之。法师死后
,灵魂仍至安息国投胎,又为太子。
迨年长,又发心出家,依然有宿命通,知今世尚有命债未还,债主亦在洛阳。于是重来,
至前生杀彼身命者家中借宿。饭罢,问主人曰:“汝认识我否?”答曰:“不识。”又告
曰:“我即为汝于某月某日在某旷野中所杀之僧是也。”主人大惊,念此事无第三者能知
,此僧必是鬼魂来索命,遂欲逃遁。僧曰:“勿惧,我非鬼也。”即告以故,谓“我明日
当被人打死,偿夙生命债,故特来相求,请汝明日为我作证,传我遗嘱,说是我应还他命
债,请官不必治误杀者之罪。”说毕,各自安睡。
次日,同至街坊,僧前行,见僧之前,有一乡人挑柴,正行之间,前头之柴忽然堕地,后
头之柴随亦堕下,扁担向后打来,适中僧之脑袋,立即毙命。乡人被擒送官,讯后,拟定
罪。主人见此事与僧昨夜所说相符,遂将僧遗言向官陈述。官闻言,相信因果不昧,遂赦
乡人误杀之罪。其僧灵魂复至安息国,第三世又投胎为太子,再出家修行,即世高法师也

因此可知虽是圣贤,因果不昧,曾种恶因,必感恶果,若明此义,则日常生活逢顺逢逆,
苦乐悲欢,一切境界,都有前因,不在境上妄生憎爱,自然能放得下,一心在道,什么无
明贡高习气毛病,都无障碍,自易入道了。
https://youtu.be/34mj7b14ILk
上不怨天 下不尤人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诸恶莫作 诸善奉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