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实修] 古印度佛法传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189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20-02-28 11:35:19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一〈上士道.学菩萨行.忍辱波罗蜜〉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庚二、显示学习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初中(学习六度熟自佛法)分六:一、学习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
、静虑;六、般若道理。
寅三、学习忍辱 (...接续 #1UKT3Y5Z (Buddhism))
卯三、忍之差别
辰二、安受苦忍 巳三、处门广释
巳三、处门广释
处门广释者。若须安忍所生苦者,为当忍受由何生苦?此分八处:
依止处者,所谓衣服、饮食、坐具、卧具、病缘医药、供身什物,是能增长梵行之依
。此等诸物若得粗是四威仪,第一、第三昼夜恒时从诸障法净修其心,由此生苦悉当忍受
,终不非时胁着床座草敷叶敷。
摄法处者,供事三宝,供事尊长,咨受诸法,既咨受已为他广说,大音赞诵,独处空
闲无倒思惟,修习瑜伽作意所摄若止若观,为七摄法于此劬劳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乞活处者,剃须发等誓受毁形,受持裁染坏色之衣,从其一切世间游涉兢摄住故,别
行余法,舍务农等,从他所得而存济故,依他存活,不应受用集所获故,尽寿从他求衣服
等,断秽行故,尽寿遮止人间诸欲,舍离歌舞笑戏等故,及离与诸亲友同龄欢娱等故,尽
寿遮止人间嬉戏,为七乞活。由依此等所生众苦,应当忍受。
勤劬处者,勤修善品,劬劳因缘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利有情处者,谓十一事。从此生苦,皆应忍受。
现所作处者,谓出家者,便有营为衣钵等业,诸在家者,则有无罪营农、经商、仕王
等业,从此生苦,悉当忍受。
如是八处所生众苦,随何苦起,皆应别别精进,不废正趣菩提,已正趣入,不令成其
退转障碍,令意全无不喜而转。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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