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语] 圣者七财的舍离 -- 撷取自南传菩萨道

楼主: MartinJu (荒谬人生)   2016-08-30 21:08:44
布施与舍离
关于善施,若能了解布施与舍离的共同点与差异是有助益的。
《八十集‧大鹅本生经》中列举了身为国王的十个责任,即:布施、持戒、舍离、正直、
温和、自制、无瞋、有同情心、忍辱和无碍。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布施和舍离是分开列于其
中的。
根据《本生经》,施物有十种,即:食物、饮品、衣服、交通工具(包括雨伞、拖鞋、或
鞋)、花、香粉、药膏、床、住所和点灯的物品。促使布施这些物品的思是为布施。促使
布施其他物品的思为舍离。因此,布施与舍离的差别是在于施物种类的不同。
但是《本生疏钞》引用许多论师的观点,说道:“为来生得享福报而给是为布施,为了今
生得享成果而给佣人与服务人员报酬是为舍离。”
在巴利文经典的《行藏注疏》和《十三集‧本生经注》里有一个故事可显示出布施和舍离
的差别。其简要故事如下:有一次菩萨出生为很有学问的婆罗门,名叫阿吉帝。当他的双
亲死后,遗留下很多财产给他。受到悚惧智的激励,他如此省思:“我的双亲与历代祖先
累积了这么多的财富,但是死时也带不去。至于我,我会在采取它们的精华(即:布施之
善业)之后才离去。”然后他获得了国王的同意,在全国各地击鼓宣布他将进行大慈善活
动。他用了七天的时间亲自把财产分发给别人,但是财产仍然还有许多。
他感到没有亲自主持分发财产的必要,因此把楼阁、宝库和谷仓的大门开放,以便任何人
可以随意拿所喜之物。他就这样离开,出家去了。
在上述的故事里,菩萨在首七天亲自分发财产是为布施,反之在七天之后舍弃财产的行动
是为舍离。这差别的原因是布施必须具足四个条件:一、施主;二、施物;三、受者;四
、布施思。阿吉帝智者在首七天分发财产时,这四个条件都具足,因此这是布施。七天之
后,他在受者还未到来之前已舍弃财富离去,因此这应该是舍离。
在日常生活里,当我们给某人东西时,我们只是“给”而已,“给”的巴利是deti,这并
不属于善业。但是,当我们舍弃自己的财富时想道:“谁要都可拿去,若无人要就让它留
在原地。”这样的行为并不是“给”,而是舍离。其巴利文不是dana,而是caga。
简而言之,当我们亲自把财物交给他人时,这就是布施。当我们舍弃对自己的财物拥有权
时,这就是舍离。(就有如舍弃无用之物一般。)
另一种分别法是:给与圣洁的人是为布施;给与下等之人是为舍离。因此当国王在执行其
十项责任时,供养比丘和婆罗门等是属于布施;当他给乞丐食物时是属于舍离。
布施与舍离的分别即是如此。
布施与舍离的共同点
虽然在国王的十项责任之中,布施与舍离是被分开的,但是事实上并无差别。布施之中可
能有舍离的成份,舍离之中也可能有布施的成份。其原因是,无论是给与远或近的受者,
这都是属于布施;(在布施的那一刻)当拥有权的感受消失时,这放下即是舍离。因此,
在布施之前某人会想:“我将不再需要它”,这即是舍离。因此,舍离时常与布施善业在
一起。
关于十波罗蜜,在巴利文经典的《佛种姓经》里,佛陀提及布施波罗蜜,而没有提及舍离
波罗蜜,因为(如上述的解释)舍离已经包括在布施里。《佛种姓经》以究竟法(究竟谛
)来讲解(没有运用俗谛的方式),它提到无论给与上、中或下等的受者皆属于布施。因
此若说给予圣洁的受者是为布施,而给予下等的受者为舍离是不恰当的。
同样地,在《增支部》和其他巴利文经典里,述及圣人有七个使他流芳百世之素质,即是
:信、戒、勤学、舍离、慧、惭与愧。在此只列出了舍离而没有提及布施,因为布施已是
理所当然地包括在舍离里。
这些是把布施和舍离作为同意词通用的例子。
称为舍离的布施
虽然一般上每一项布施皆可算是布施波罗蜜,但是(有非凡素质的)大布施在经典里被称
为大舍离。大舍离有五种,在不同的注释里有不同的列举法。
《戒蕴》、《根本五十经篇》和《增支部》的注释(在解释“如来”这一词的意思时)所
举的大舍离如下: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眼睛;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根本五十经篇》的注释在说明《狮子吼小经》时所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妻子儿女;
三、舍弃王位;
四、舍弃身体(生命);
五、舍弃眼睛。
《清净道论疏钞》列举的是:
一、舍弃身体(生命);
二、舍弃眼睛;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长部‧大品》的疏钞在说明《大波那经》时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眼睛;
三、舍弃身体(生命);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如是语注》在说明《双品‧双集经》时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身体(生命);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妻子儿女;
五、舍弃王位。
《佛种姓经注》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生命;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维山达拉本生经注》列举的是:
一、舍弃财富;
二、舍弃四肢;
三、舍弃儿女;
四、舍弃妻子;
五、舍弃生命。
《胜者庄严疏钞》也列举了相同的五种舍离,只是排法不同而已。
虽然上述的列举之间稍微有些差别,但是它们的要素是相同的,即是身外物和自己的身体
。(除了自己的身体之外)身外物的项目包括了:舍弃财富、舍弃亲爱的妻子儿女及舍弃
人们视为重宝的王位。在自己的身体这一项里,它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没有威胁到生命
的,即是肢舍;另一种是有威胁到生命的,即是眼舍、命舍和身舍。在此舍离自己的眼睛
或身体被视为会对生命有威胁,因此被视为与舍弃自己的生命相等。
维山达拉王以七种东西,每样的数目为一百来进行布施;注释形容这布施为大布施,而非
大舍离。但是人们可以争辩说这可算是五大舍离的舍弃财富。
作者: ilvepce (求真求圆融求和平)   2016-08-30 21:23:00
真是令人头痛的问题。其实布施也是无我的表现。凡夫菩萨以悲心行难行的布施,真的是要赞叹。不容易啊~~还要承受毁谤。难怪圣严法师会说"又赞成又反对"。在现在动辄得咎的时代要做什么决定还是要有点斟酌。
作者: Uguar (零零漆)   2016-08-30 23:15:00
燃指供佛才不是正法,布施自己妻女供僧侣淫欲也不是正法布施是要看情况,一样是布施妻女或财富或身体,过程结果不符常理的布施就不该盛赞舍离四肢是大布施,所以就割下自己手臂燃烧供佛舍离妻女是大布施,所以就布施自己的妻女供僧侣练就不漏人家讲读书好,所以读淫书也是对的...是这个意思吗?就我所知本生经中需要割舍身体布施的情况,都是在万不得已之下,或有意义而做。比如张自忠将军为了保家卫国牺牲生命如果张自忠将军跑到佛像面前淋一桶汽油自燃,会成为千古美谈吗?
作者: Bonaqua (南无阿弥陀佛)   2016-08-30 23:53:00
放宽心吧,布施关键仍于自己是否俱备那份利益众生的存心量力而为,佛说这些经典的用意,并非要让人执于一定法。是透过这些典故来启发每个人自心的智慧与菩提心。阿弥陀佛
楼主: MartinJu (荒谬人生)   2016-08-31 00:12:00
http://www.dhammarain.org.tw/books/sou/sou2.htm。原文很多,连接给你,自己看吧,没想全贴
作者: Uguar (零零漆)   2016-08-31 00:34:00
除非有信徒走到释迦牟尼佛面前,烧掉自己的肢体或身体以为供佛,并且得到释迦牟尼佛本人的称许与赞扬否则原PO引文内布施的部份只属于作者个人见解我们需要的是佛陀当世直接走到佛陀面前焚烧身体的例子这样才能真正看出佛陀本人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如果有人认为我是佛菩萨,然后到我面前烧他的手指或手臂我应该会骂他三字经如果我对这个人说:“功德无量,这是大布施”我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头壳坏去一样的,如果佛陀对于在他面前烧手指的人有所赞许我会立刻叫警察把佛陀捉走
作者: Bonaqua (南无阿弥陀佛)   2016-08-31 00:46:00
所以燃指供佛之前,佛有告诉你,要先发无上菩提心,才准许你这样做。而至少要初住菩萨以上,才算真正符合这个标准。(发心住)这时候是真的发菩提心,不退心。不是一般随便说说的发心~所以您去看那位烧身供佛的,绝对是俱备大神通的菩萨才有本事这样做,而佛才会赞叹。那位菩萨燃身遍照八十亿恒沙世界,并且烧了千二百岁,结束后马上得其供佛功德,化生于佛国净土中。正因如此殊胜,故佛赞叹这样的"菩萨"行为。我常讲佛经是"出世间法",这是解决生死问题的大法,一般量子力学..等等现代高等科学都还没办法解决生死轮回,这样的经典,如果只是用一种看小说的心态来理解,那肯定会出问题的,上学都还要老师教导,经典没依循历代法师的讲解来理解经文,那真的不是别人的问题了。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08-31 01:08:00
似乎都是注释书。
作者: Bonaqua (南无阿弥陀佛)   2016-08-31 01:10:00
经文的释义,必须按照众生能做到的去应机说法,对大菩萨或者真正发了菩提心者,讲真烧才有意义,否则会害众生,而一般未达标准的众生,则是取其表法意义来启发众生,往发菩提心的发向努力 (表法:燃烧自己照耀别人)。我相信一个有德行、正法的法师,都是这样去解释经文的。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08-31 01:20:00
不过南传注释书也和法华经一样有"国王布施妻子",这会是古印度的风俗?
作者: Bonaqua (南无阿弥陀佛)   2016-08-31 01:23:00
南传你就要依照南传的法师解释去理解。而且佛法是依义不依语,还要考虑时代背景种种因素去看。例如大乘菩萨戒当中就有四重罪 : 其一就是"不犯国制"。在这个讲求平权的年代,布施自己的妻子,就不合情理了。那夫妻之间还能不能布施彼此,可以的,怎么布施 ?布施自己对男女情爱的淫欲贪著之心,这就是取其"义"学习.佛法如果不是这样来学,那光是一大堆名相,生活就跟社会脱节了,还谈什么度众生。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08-31 01:35:00
布施妻子在古代的情况或许是因为古代女性难以自力更生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08-31 02:10:00
我刚复习了南传菩萨道一书 尊者在叙述布施身体那边语气其实不连贯 已经非直述经文意思 而是讲自己意思那么 我们读者 毋宁采取Uagar所言 勿过于"依人"为宜不然 那个奉献舌头的印度女 可虔诚得很呢再者 该书p.205谈真实波罗密时 援引"鱼本生经" 菩萨自称有杀生吃其他鱼 只是不滥杀鱼苗-这给il好好省思菩萨道行者是否一律禁吃肉 世尊修菩萨道时是否吃肉
作者: ilvepce (求真求圆融求和平)   2016-08-31 02:19:00
我真的败给你了。因缘所生法。鱼跟人又不一样。呵呵~有空看一下作者的身分吧。
作者: Uguar (零零漆)   2016-08-31 20:45:00
目前应该不会有任何已开化国家容许有宗教让信徒割自己的身体区块奉献给教主也不会容许有宗教将断指断臂当作修行位阶的证明(梵网菩萨戒经)有的话一定老早就被抄掉了有关燃指供佛的经典还包括了早已被怀疑为伪经的楞严经菩萨戒经与楞严经都是明显几乎确定是伪经的经典法华经大概是出现的比较早,虽然法们都很接近婆罗门好像比较少去说它是伪经,只能说是受到婆罗门影响很深的经典不过想到以法华经为主旨的慈济,好像真的对社会颇有贡献就算信仰的经典以理性去看是有问题,信仰者的正直与善念还值得学习与敬仰就算是信伪经或外道,只要是有善念有正直,都是社会上很宝贵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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