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施与舍离
关于善施,若能了解布施与舍离的共同点与差异是有助益的。
《八十集‧大鹅本生经》中列举了身为国王的十个责任,即:布施、持戒、舍离、正直、
温和、自制、无瞋、有同情心、忍辱和无碍。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布施和舍离是分开列于其
中的。
根据《本生经》,施物有十种,即:食物、饮品、衣服、交通工具(包括雨伞、拖鞋、或
鞋)、花、香粉、药膏、床、住所和点灯的物品。促使布施这些物品的思是为布施。促使
布施其他物品的思为舍离。因此,布施与舍离的差别是在于施物种类的不同。
但是《本生疏钞》引用许多论师的观点,说道:“为来生得享福报而给是为布施,为了今
生得享成果而给佣人与服务人员报酬是为舍离。”
在巴利文经典的《行藏注疏》和《十三集‧本生经注》里有一个故事可显示出布施和舍离
的差别。其简要故事如下:有一次菩萨出生为很有学问的婆罗门,名叫阿吉帝。当他的双
亲死后,遗留下很多财产给他。受到悚惧智的激励,他如此省思:“我的双亲与历代祖先
累积了这么多的财富,但是死时也带不去。至于我,我会在采取它们的精华(即:布施之
善业)之后才离去。”然后他获得了国王的同意,在全国各地击鼓宣布他将进行大慈善活
动。他用了七天的时间亲自把财产分发给别人,但是财产仍然还有许多。
他感到没有亲自主持分发财产的必要,因此把楼阁、宝库和谷仓的大门开放,以便任何人
可以随意拿所喜之物。他就这样离开,出家去了。
在上述的故事里,菩萨在首七天亲自分发财产是为布施,反之在七天之后舍弃财产的行动
是为舍离。这差别的原因是布施必须具足四个条件:一、施主;二、施物;三、受者;四
、布施思。阿吉帝智者在首七天分发财产时,这四个条件都具足,因此这是布施。七天之
后,他在受者还未到来之前已舍弃财富离去,因此这应该是舍离。
在日常生活里,当我们给某人东西时,我们只是“给”而已,“给”的巴利是deti,这并
不属于善业。但是,当我们舍弃自己的财富时想道:“谁要都可拿去,若无人要就让它留
在原地。”这样的行为并不是“给”,而是舍离。其巴利文不是dana,而是caga。
简而言之,当我们亲自把财物交给他人时,这就是布施。当我们舍弃对自己的财物拥有权
时,这就是舍离。(就有如舍弃无用之物一般。)
另一种分别法是:给与圣洁的人是为布施;给与下等之人是为舍离。因此当国王在执行其
十项责任时,供养比丘和婆罗门等是属于布施;当他给乞丐食物时是属于舍离。
布施与舍离的分别即是如此。
布施与舍离的共同点
虽然在国王的十项责任之中,布施与舍离是被分开的,但是事实上并无差别。布施之中可
能有舍离的成份,舍离之中也可能有布施的成份。其原因是,无论是给与远或近的受者,
这都是属于布施;(在布施的那一刻)当拥有权的感受消失时,这放下即是舍离。因此,
在布施之前某人会想:“我将不再需要它”,这即是舍离。因此,舍离时常与布施善业在
一起。
关于十波罗蜜,在巴利文经典的《佛种姓经》里,佛陀提及布施波罗蜜,而没有提及舍离
波罗蜜,因为(如上述的解释)舍离已经包括在布施里。《佛种姓经》以究竟法(究竟谛
)来讲解(没有运用俗谛的方式),它提到无论给与上、中或下等的受者皆属于布施。因
此若说给予圣洁的受者是为布施,而给予下等的受者为舍离是不恰当的。
同样地,在《增支部》和其他巴利文经典里,述及圣人有七个使他流芳百世之素质,即是
:信、戒、勤学、舍离、慧、惭与愧。在此只列出了舍离而没有提及布施,因为布施已是
理所当然地包括在舍离里。
这些是把布施和舍离作为同意词通用的例子。
称为舍离的布施
虽然一般上每一项布施皆可算是布施波罗蜜,但是(有非凡素质的)大布施在经典里被称
为大舍离。大舍离有五种,在不同的注释里有不同的列举法。
《戒蕴》、《根本五十经篇》和《增支部》的注释(在解释“如来”这一词的意思时)所
举的大舍离如下: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眼睛;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根本五十经篇》的注释在说明《狮子吼小经》时所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妻子儿女;
三、舍弃王位;
四、舍弃身体(生命);
五、舍弃眼睛。
《清净道论疏钞》列举的是:
一、舍弃身体(生命);
二、舍弃眼睛;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长部‧大品》的疏钞在说明《大波那经》时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眼睛;
三、舍弃身体(生命);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如是语注》在说明《双品‧双集经》时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身体(生命);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妻子儿女;
五、舍弃王位。
《佛种姓经注》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生命;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维山达拉本生经注》列举的是:
一、舍弃财富;
二、舍弃四肢;
三、舍弃儿女;
四、舍弃妻子;
五、舍弃生命。
《胜者庄严疏钞》也列举了相同的五种舍离,只是排法不同而已。
虽然上述的列举之间稍微有些差别,但是它们的要素是相同的,即是身外物和自己的身体
。(除了自己的身体之外)身外物的项目包括了:舍弃财富、舍弃亲爱的妻子儿女及舍弃
人们视为重宝的王位。在自己的身体这一项里,它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没有威胁到生命
的,即是肢舍;另一种是有威胁到生命的,即是眼舍、命舍和身舍。在此舍离自己的眼睛
或身体被视为会对生命有威胁,因此被视为与舍弃自己的生命相等。
维山达拉王以七种东西,每样的数目为一百来进行布施;注释形容这布施为大布施,而非
大舍离。但是人们可以争辩说这可算是五大舍离的舍弃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