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转录] 律法VS.恩典

楼主: wees (搬弄是非很有趣吗?)   2012-02-29 22:03:39
※ [本文转录自 Christianity 看板 #1FJY-E21 ]
作者: wees (搬弄是非很有趣吗?) 看板: Christianity
标题: [转录] 律法VS.恩典
时间: Wed Feb 29 22:00:36 2012
律法VS.恩典
几年前我读到一篇与酗酒有关的研究,谈到其如何影响着不同的族群。此研究非常具有启
发性;令人大吃一惊的是,酗酒最严重的族群竟是禁止沾任何酒精的保守福音派。同样出
乎意外地是,最没有酗酒问题的族群竟是可以随意畅饮的犹太人。在这些年间,也出现其
他类似的论述,凸显了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6节的圣经真理:‘死的毒钩就是罪
,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我们并不是用科学来建立神学,但有时科学却证实了此。律法主义往往与所要的结果相反
,反而给罪权势,永远也无法成为不法的解药。当然,美国是在对酒的禁令下学到此功课
。在美国不但持续有对饮酒的禁令,而且禁令似乎越来越多,对其他犯罪行为同样也是如
此。禁令使罪犯无法成为守法的市民,反而为他们打开各样犯罪的门,完全无视于法律。
即便如此,酗酒是很糟的事,以极度残忍的方式摧毁许多家庭与生命。虽然我的家人当中
并没有酗酒的问题,但我曾目睹此灾祸的影响力,也可以理解家中有酗酒的人会在饮酒上
过于律法。即便如此,这样做完全没有用。我们可以把人关在监牢里,好让他们不犯罪,
但这样做却无法将罪从他们心中除去。从监牢里放出来后,他们可能变得更坏,并伴随更
大的罪恶感和耻辱。
我并不是在提倡喝酒,只是在提醒不要成为法利赛人,使人造法律超过圣经的诫命。在面
对问题时不只会产生不良后果,更会使好人成为假冒为善的人。我们必须离弃律法主义的
专制,那只会造成许多人不必要地跌倒。
我参与过犹太人的活动与婚礼,在那里总会有开放式吧台,我却不曾记得看过任何人喝醉
。我们有喝酒的自由,但也需要有不偏不倚的文化。教会应该要有自由的文化,因为圣经
告诉我们:‘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参考哥林多后书3:17)
。不偏不倚远比禁酒更有能力;禁酒可能意谓软弱或缺乏自制力。
然而,缺乏自制力,或有过度、强迫性格的人就需要滴酒不沾了。正如神的话也教导,为
了爱的缘故,在某些事上有自由的人,在与比较软弱的人一起时应当有所节制。最糟的事
莫过于绊倒人,我们需要有所节制,却又不向律法主义低头。
耶稣对罪人有非比寻常的恩典,却无法容忍自义或律法的人。若是教会拥有和基督一样的
灵,罪人会挤满教会的门来寻求帮助,而不是被教会排挤。我们常引用爱罪人却恨恶罪的
说法;然而,有太多罪人遇到基督徒时,却感到对方道德上的傲慢或被厌恶。虽然这不是
整体教会的行为,但教会有太多的自义,不仅赶走了需要基督的罪人,也赶走了基督。并
不是罪人或被鬼附的人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而是逼迫耶稣的自义人士。
当然,在生命路径的两旁各有一条壕沟─一边是不法,另一边则是律法主义。许多掉进一
边的人过度反应,接着就掉进另一边了。不偏不倚则是留在生命路径上的关键,这即是何
以腓立比书四章5节告诉我们:‘当叫众人知道你们谦让/不偏不倚的心。’
在新约所教导的神学理念中,我比较偏向自由派。然而,我也非常清楚知道严格,甚至一
些用来帮助自制力差、容易上瘾之人的顺服权柄课程,其所结的果子何等美好。那些比较偏
向不法的人,可能需要更严格的纪律。偏向律法主义的人可能需要向另一边靠一点。即便
如此,我们的目标应当是行在路的中间。
路的中心就是圣洁;这对许多人而言已经成为不好的字眼,因为其代表律法主义,但真正
的圣洁才是我们所能拥有最大的自由与保护,远离一切过当或有罪的行为。‘圣洁之美’
是一个真实的品格,如此具吸引力,连罪人都充满敬畏与惊叹,并向他们显明内心深处他
们受造所要成为的样式。
下周我们将继续来看圣洁,因为这对真实基督徒生命极为重要,但我们必须不受限于对其
的曲解。我们的目标在于认得主的声音,单单跟随祂,而不是跟随方法或公式,并要除去
律法主义和不法对圣洁的阻碍。
(摘自乔纳 word for the week, Week 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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