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原来人心最黑,千万别爱一个人太深

楼主: ppoor2005 (猫咪)   2023-06-23 22:45:55
最近因为工作之余,会对生活法律有些兴趣,所以只要有生活时事,都会去看下法条
就在刚刚,我上了司法院查询系统,想说查几位朋友姓名,没想到让我超大惊喜。
先说我有二位前女友,二位都长的不错,一般男生会喜欢的类型,刚才我就无意间去查,因
为二位都是分了也没当朋友
A女友:在交往前原来就有一项前科,虽然被判缓刑,但却在司法系统查的到,当年分手后送
了我一句话“不要爱一个人太深”,这句话送给我,当时觉得可笑,原来我这么爱她,不
管是金钱还是付出 得到却是这句。
B女友,这位分了快十年,当年可以说就算她要求我把财产登记在她名下我也愿意那种对她
爱的程度.
因为她长的可爱型,一般男生会喜欢,后来分手后不到半年就交了男友且结婚(当时我也在
想,我会不会中途就被P腿了呢?)
没想到就在刚刚,查了一下她名字,原来和我想的一样,她在去年被老公告,原因是她在婚内
偷吃,被罚了一些钱
因为告的不只是这项,连前女友也互告老公,觉得这真的有够刺激的
所以觉得要交往或有喜欢时,大家可以先去司法系统查看看,或许同名同姓很多,但有时真
的一笔对之下,就完全MATCH这位
因为有些人都觉得小事判缓刑就不会被知道,没想到司法系统这么强
但我不是不知道缓刑有没有限几年就消失了.
虽然过去的一切不代表现在这位前眼想认识或追求的人,但还是可以从中得一些资讯
这件事让我更看清在爱情里,永远不会变的就是"人心 会变"
当然也查了身边的人,尤其姓氏名字或改过名的,一比对完全MATCH,没想到大家都有上
法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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