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ECVD (PECVD)
2023-05-02 16:21:51【主 文】
检举人: miyuika
检举对象: wn7158
检举事由:
推 miyuika: 他的目的就是想跟妳打炮,所以才暖 05/02 15:24
→ miyuika: 我觉得这是性骚扰 05/02 15:24
原本检举人检举是认为违反板规4公然侮辱及诽谤,
不过看起来应该是板规8,
板规八、违反中华民国法律、Ptt站规之行为
板工仔细观看推文之对话之后,
认为这是双方答辩攻防之过程,
wn7158 旨在陈述自身观点,
wn7158 主观上并无犯意,
客观上前后文也无言语性骚扰之意图,
以板工立场来看,
性骚扰一事并非由个人认定,
"并非" 由 "个人认定" 被骚扰, 即是对方产生性骚扰之事实,
应由客观, 一般之行为来判定行为是否有性骚扰之事实,
更严谨一点, 应该还要再参酌是否有犯意,
没有犯意, 何来骚扰 ?
故本案板工判定为论点攻防,
而不为性骚扰案件。
本板倡导言论自由,
即是希望各方能以说理, 论点, 观点提供更多的思考,
并非以要求对方闭嘴为宗旨.
希望各位能将心力着重于事理之上, 感谢 !
另, 推文的确有人指名道姓,
可能违反板规4, 请注意.
【判 决】
检举不成立, 感谢 !
若对判决不服, 可至小组处申诉
【板 规】
板规八、违反中华民国法律、Ptt站规之行为
说明:a.若涉及当事人之权益者,则应由当事人检举。
如个资法、未经同意公布站内信等。
b.其余明显违法事项则由板主公告解释。
c.违反本条规范者,冷静期 14 天并删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