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单纯谈我对“偷看另一半手机”的想法,再来谈分享我自己的经验。
关于偷看另一半的手机:
擅自查看他人手机讯息除了侵犯隐私,还有触犯妨害秘密与妨害电脑使用罪之可能。
如果你已经无法信任你的伴侣,无论对方出轨与否,这段关系还有维持的必要性吗?
认为“偷看另一半手机”合理的立论,不外乎对方是劈腿惯犯或突然行为反常,令人
疑心。但为什么不能选择好好沟通,请对方厘清你的疑虑呢?假设对方给了能让你信
服的说法,你们可以继续维持一段互相信任的健康关系;假设对方支支吾吾、答非所
问,为什么不直接分手就好了?我想“无法互信”作为分手理由已经足够充分。况且
若是真的走到这步,不管在对方的手机里看到什么,应该都会戴着有色眼镜解读。
如果真的在手机里发现劈腿的证据,原先在道德上完全站得住脚的你,却反而要承受
侵犯隐私的指责,这很不值得吧?
如果没有检查出劈腿的证据,已经认为对方行为反常、有劈腿之虞的你,真的就能因此
完全信任对方吗?我自己是做不到啦。假设真的能做到,例如发现对方其实在为你准备
一份惊喜,我想查看手机的一方也会因此感到愧疚。在这个前提下,若偷看手机的行为
又不巧被对方发现,无论是侵犯隐私的行为事实、背后隐含的不信任,都足以毁灭这段
关系了。早在产生怀疑、对方又不能化解你疑虑的当下就提分手,既走的潇洒又不会落
人口舌,我真的不懂为什么不这样做就好。
再来分享一下我自己的经验。
我跟现任交往已将近三年,我从来不会想偷看他的手机。交往初期,我的充分信任让他
十分开心。交往一阵子后,他开始担心我是因为不够爱他才从来不会吃醋、质问他的任何
行程,甚至不追问任何他不想告诉我的事情。我的回答是这样的:
“如果你不爱我了,我知道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你还是爱我,我又何必知道这些?
如果我发现自己对你有所怀疑,对我来说这段关系也没有继续的必要了,分手我会自己
提。”,他接受了这个答案。
交往期间,他跟另外两个室友共住在一间家庭式套房。有一天,其中一位室友突然退租,
而他跟剩下的那位室友共同认识、且有良好居住习惯的人只有他的前任。因为真的找不到
其他人,他语带愧疚地问我可不可以找前任回来当室友,我是这样回答的:
“谢谢你考量我的感受,但我觉得你们要跟谁住是你们自己的选择,我无权也无意干涉。
假设你们因为同住而旧情复燃,那是我跟你没有缘分,就分手就好。”于是他的前任回锅
成为那间家庭式套房的共同室友,最近他前任也因为工作转换而搬走,这期间我们从未
因此有过任何争执。顶多是他前任刚搬进来那段时间,我跟对方互相对到眼的时候会有点
尴尬,这时候我会表达自己想要离开公共空间,仅此而已。一段时间以后,现任介绍我跟
他的前任互相认识,彼此稍微说的上话之后也就不会尴尬了,一切相安无事。
问我为什么不递补进去当室友?问就是我也有自己的租约,而且我们彼此都觉得自己的
住处很理想,所以当时没有这个考量。
另有一次,他最好的朋友突然跟他翻脸绝交,我花了很多时间安慰他,当然也有问绝交的
理由,因为我是见过那个朋友的,还曾经跟对方Double dating。就我的认知,他们是相
当
要好且交情5年以上的姊妹,对方的个性也很温和,所以我很讶异。现任告诉我,对方表
示他容忍我现任的某一个坏习惯很久了,但因为对方是比较木讷的性格,才会突然爆发。
但他希望我不要问详细的原因,因为他担心我会因此离开他,他没办法承受生命中两个
重要的人同时消失-既然他都说了,即便我很好奇仍选择不做追问。我的想法是如果他
把坏习惯(或黑历史)改掉了,那我没什么好担心的;如果他死性不改,别人无法忍受的
我肯定也无法忍受。我不是圣母也不是白痴,受不了我自己会走。
这件事发生到现在也一年了,我们也从未因此起过任何争执。
有人看到这里可能会觉得“干屁啦,最好你什么都能接受不要虾唬烂”。啊我不就说了
我不是圣母也不是白痴,交往期间我们三次差点分手,全都是我主动提的。三次提分手
的原因都一样,我觉得他跟我说话的时候很常不尊重我,这是我的大地雷。三次吵架
都吵的可凶了,一开始吵就是好几个小时起跳,吵完就冷战两个礼拜。或许有人会
好奇,为什么我可以不在意前任、允许他保留秘密但不能接受他嘴臭?
因为我觉得交往是“我们两个之间的事”,能透过沟通解决的也只有“我们两个之间的事
”,可能导致关系破坏的第三者是不可抗力因素,因为这种事情起争执没有办法解决任何
问题。我又不能控制他不劈腿、不欺骗,我只能控制自己在发生这种事情之后不要鬼遮眼
跟对我不忠的垃圾继续交往。
再回到偷看手机这件事情。我刚刚说的都是“我不会偷看他手机的理由”,没讲到“他
如果偷看我手机的想法”。我的态度很简单,如果他偷看我手机被我抓到直接分手,
我对侵犯隐私也是零容忍。但我从来也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情,我坦荡荡,所以只要他开
口表示想看,我就会给他看,看到爽为止。有问题就问,我有问必答,但问太白目的问题
我可能会提分手,就这样。
另外还有一件事大家可能会觉得很鬼扯,但我发誓是真的。刚交往的时候,现任跟我提
说他不想把交友软件删掉,因为他还是想用交友软件认识朋友,我完全无所谓。甚至我可
以接受他不准我用交友软件,不过他可以用。我的逻辑是这样,“我同意他用交友软件”
跟“他同意我用交友软件”是两件事,每个人能接受的事情本来就不一样,对等关系的重
点,在于等值的付出而非等同的付出,所以我不认为这算是一种双标。
不过交往两个礼拜之后我随口问了一下他交友软件用的如何,有没有认识新朋友,他表示
因为我完全无所谓的态度反而吓得他不敢用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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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的恋爱逻辑看似很非典型,但核心思想其实很简单,也就是四个字:知情同意。
偷看对方手机不仅是非知情同意之行为还有犯罪之虞,奉劝大家真的不要干这种事。
假设你的另一半是法律人,偷看手机被抓到肯定吃不完兜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