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算是玩文字游戏喔
※ 引述《skytowerlll (Try)》之铭言:
: ※ 引述《empireisme (empireisme)》之铭言:
: : 如题
: : 有人说婚前买房缴房贷是增加个人的资产
: : 所以不算分摊家计
: : 可是问题是如果买房的地点双方都认可
: : 假设买房的人没跟另外一半收房租好了
: : 我想这也是常态吧?!
: : 那这样假设房贷四万好了
: : 同等级的房子可能租金两万到两万五
: : 阿,这样真的不可以算分摊了租金一半的家计吗?
: : 就是分摊了一万到一万两千五的家计
: 词汇很重要啦!!
: 你的说法其实就是跟另一半收房租了 (当然收房租是合理的)
: 按你假设房屋租金是2万, 假设家用也是2万。
: 你付了两万,
: 其中1万是你自己本来该负担的租金成本.
: 所以你帮配偶多付了1万租金成本。
以台湾的成屋市场以及租屋市场来说
如果单纯用每坪单位时间的持有成本来看
成屋市场的持有成本是比较高的
当然说的那么文诌诌很麻烦
简单来说
就是你如果以一天每坪实际使用的状况
不管你是因为是所有权人才能使用
或是因为租赁契约使得你有使用权
如果只是看相同的坪数
至少台湾大多数的地方
以租屋的方式使用的成本是比较低的
会有这个现象也是很简单
因为你如果持有房屋
你不只是拥有使用权
房屋增值的资本利得
私有制度保障你不会被赶出去的风险
这些都会反映在你的持有成本上
当然有人会说房子的折旧是所有权人要负担
但是这就是台湾特有的状况
大多数情况下
房地增值的幅度(其实主要是土地)
会高于房子本身的折旧率
所以这点反而是最不需要考虑的
也因此很多人会觉得买房子稳赚不赔
所以说
同样的20坪房子(姑且不考虑公设的问题)
你用租的跟用买的
不管怎么折现
用租的一定比较便宜 (台湾限定)
: 配偶也应该多出一万来折抵你该出的家用。
: 加上配偶本身该负担的一万家用, 配偶也是要拿出两万。
: 其实两边都是出两万, 只是词汇差异而已。
: 但词汇差异很容易被拿来作文章。
当然这种算数如果不是要做生意
其实也不需要知道太详细
但是之所以提出来的原因在于
这个家用的部分到底是包含什么
到底是包含家庭有个地方住的权利
还是包含降低家庭长期居住不会被赶走的风险
用原原po的那个状况来看
他要女方分担家用
他提供了女方一个居所
但交换的是一个远高于市价的价格(分担房贷)
毕竟他的分担是用房贷成本来置换租屋成本
然后并没有降低长期居住不会被赶走的风险
因为房子是在男方名下
即便婚后女方也不会因此有所保障
简单来说
这有点像是说
男生要求女生支付米其林餐厅的费用
与之交换的则是路边摊等级的食物
而且女生还不能选自己要吃什么
这个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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