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epboba (Boba)》之铭言:
: Michael Sandel教授有提到,婚姻不是只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个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更多
: 的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以及包含了互相支持、伴侣、亲密、生育和家庭理念。
: 在我个人的观点里,婚姻是由你授权一个人,在你未来哪天活得不健康时,代替你在拔管同
: 意书上签字。
他在书里说的更清楚:他认为同性婚姻的正反方,其实都忽略了真正关键。因为从法律的
角度来看,真正的问题不是“同性能不能结婚”而是“异性能”但同性不能的差异。
而“异性能”更进一步来说,就是政府给予的各种法律保障,例如继承和监护,或是上面
提到的医院探视和手术同意书等权利。因此也有人主张,也许解方不是让同性婚姻也合法
化,而是婚姻的私有化,或是去建制化——而如果不采取这个主张,那么这就不只是单纯
平等不平等的问题,更是“婚姻制度的目的”是什么?政府应该推崇哪种婚姻?的问题。
那么当然,因为同性恋不能生育,所以同性婚姻就会主张,婚姻目的不是生育,而是其它
的。但不管这有没有道理,他都只会是“政府推崇”的理由(也就是有那些制度保障的理
由)而不会是个人选择结婚的理由。
但反过来说,从功利角度来说,也许这些制度保障(就像手术同意书)是唯一的理由了?
至于有哪些保障,台大法律的陈昭如老师写过一篇〈婚姻作为法律上的异性恋父权与特权
〉里面就列了许多特权,像是失业加给(有结婚拿比较多)劳保失能、职灾补偿也是。然
后各种灾害救助金也是要配偶才能领;公务员结婚有津贴、婚假;还有民法的损害赔偿请
求权也是要结婚才有——反正非常多有的没的,大家可以自己看看。
或者是,大家犯罪了,可以赶快跟关键证人结婚,他就不能/不用作证惹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