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ancarnNo4 (4号)》之铭言:
: 我讲一个很简单的概念啦
: 有一种诈骗是我让你看到我开超跑住豪宅,然后跟你说我现在钱卡在股市一时没钱,麻烦
: 你先帮我垫一笔钱,利息从优计算,你看我出手阔绰,贪图那利息想说应该没问题就帮忙
: 垫,垫完我就不见了
: 后来警察来查发现我根本三级贫户,超跑豪宅都是租的
: 那这种行为算不算诈欺?算啊
: 这时候你们怎么不说
: “啊你自己要帮人家垫钱的,垫的当下你不是心甘情愿吗?怎么说人家骗你呢?”
: “说你被骗钱就是不把你当个能凭自我意志决定垫钱与否的独立个体喔。”
: 类似的情况,我故意营造有钱的假象,让对方误以为我有钱,让对方贪图跟我在一起可以
: 吃香喝辣,所以跟我上床
: 整个套路跟前面的诈欺取财有什么两样?
: 怎么会让你给我钱是骗,让你跟我上床就不是骗呢?
我同意交往就交往,打炮就打炮,不要骗炮。
但是直接用“装有钱诈骗”和“装有钱骗炮”类比还是有个问题,就是钱给你了,你不还
就是我损失,这没问题;但是换成打炮,为什么打完炮,没有后续的回报(不管是感情还
是金钱)就是损失呢?我觉得这是个很应该被矫正的观念啦。
为什么打炮就是男赚女赔?为什么只有男生从打炮中获得好处?
我不是要护航骗炮的渣男说他们没有不对,我只是说除了谴责渣男以外,也许这个观念也
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啦——为什么总是把“打炮”视为和男性交换利益的筹码呢?为什么不
能优先考虑自己爽不爽来决定要不要打炮?
如果能够转换这种思维,那么也就不用担心被骗炮了。
因为在这个时候,“打炮”和“借钱”就不能类比,妳借钱要担心对方不还,担心对方只
是假有钱人,担心自己被骗;但如果打炮的同时妳都会爽到(当然不是跟谁打炮都会爽到
,所以妳应该只选择可以让妳会爽的人打炮)妳就不会那么在意后续有没有其他回报啦。
于是打炮不再是筹码,妳也不再会因为没有后续回报而受损。
反而可以把后续的回报视为多赚到的——就算没有也没差,反正妳也爽了。
我觉得这才是正常的对待性爱的态度啦,不然整天担心渣男或假富二代骗炮,实在也是担
心不完,还不如好好重新思考“打炮”代表的意义,从根本杜绝“被骗”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