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跟骚法不会冤枉好人,
一定是真的到过度骚扰的程度,
才比较有可能会被判刑。
但问题在于,女生很可能过度提告,
导致男生虽然最后不起诉,
但是要车马奔波做笔录、开侦查庭,
过程也要承受相当的精神压力。
当然最根本的原因,
是刑法过于有利原告,对于被告太不利,
像我们所谓的讼棍,到处告公然侮辱,
就是专门在利用这种漏洞。
因此若要修法的话,应该有配套措施,
比如这种告诉乃论的罪责,
被告最后不起诉的话,
原告应该要负担对方的交通费和时间损失。
之前的政大偷拍事件,
就已经像我们展示,
某些台女的过度反应有多过度,
这条法案通过后,
肯定多出一堆莫名被告的倒霉鬼。
作者:
liudwan (dwan)
2021-04-23 08:20:00会过度反应还不是过度追求是女生生活中常态
作者:
yahoody (A-RON)
2021-04-23 08:57:00ㄜ,诬告性侵也没有常态吧
作者:
bbbing (无)
2021-04-23 08:57:00当然还是台湾男生的问题,要不是下略三千字
作者:
yahoody (A-RON)
2021-04-23 08:59:00怎么又会是台湾男生的问题?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4-23 09:04:00说真的会过度反应阿 ==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04-23 09:34:00想不到医哥法学素养这么低落 没被告过医纠?
台男每次抓着那不知道有没有0.1%的特例在那边喊被诬赖很可怜看了都无言
作者: sses40713 (moonface741) 2021-04-23 12:27:00
过度追求??
作者:
bbbing (无)
2021-04-23 13:50:00反告诬告基本上都不成立,诬告的条件极为严苛像政大检举男,女告男大概99%不成立,反告诬告100%不成立
之前看新闻,好像是说除非能举例对方明知错误仍然提告,不然他只要说自己不小心搞错就没事
作者:
thehsu 2021-04-23 13:58:00原po先入为主以刻板印象带入两造性别,男性也会被骚扰,或是过度反应,不过机会不属于你而已
作者:
bbbing (无)
2021-04-23 14:44:00拿来举例的那些重大案件都是男对女,没有特别的意思
作者: jader 2021-04-23 16:21:00
我觉得这部分的确可以再完善一点
诬告是特例,被性侵也是特例啊,不然台女是有经常被性侵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