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跟骚法草案8样态出炉 网络骚扰要求约会均

楼主: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4-22 18:58:05
※ 引述《KDSKY (猫茶)》之铭言:
: ※ 引述《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之铭言:
: : 跟骚法草案8样态出炉 网络骚扰要求约会均入罪
: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210326.aspx
: :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1日电)行政院会明天拟讨论“跟踪骚扰防制法”草案,草案明
: : 定8种跟踪、骚扰行为样态,将要求约会、网络骚扰等都纳入规范,违反者最高可处5年以
: : 下有期徒刑。
: : 草案所称跟踪骚扰行为,指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方法
: : ,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的8类行为,使之心生畏怖,
: : 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 : 8类行为包含,第一,监视、观察、跟踪或知悉特定人行踪;第二为以盯梢、守候、尾随
: : 或其他类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学校、工作场所、经常出入或活动之场所;第
: : 三是对特定人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歧视、仇恨、贬抑或其他相类之言语或动作;
: : 第四则是以电话、传真、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设备,对特定人进行干扰。
: : 第五为对特定人要求约会、联络或为其他追求行为;第六则是对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
: 第五点这个其实个人觉得蛮有问题的,追喜欢的人的过程本来就会不断有邀约的发出,
: 这样哪天被追的突然不爽翻脸呢?
: 相信大家都有看过那种问为什么对方追到一半就不追的文章,部分女生其实是会透过观
: 察男生追求的毅力跟恒心来决定下一步,退一步说,不少女生总会对追求他的男生有观
: 察期吧?
: 这个法一出来大概男生被女生拒绝一次(可能是女方想看看男生是不是真的喜欢,会再
: 约),男方就最好不要再约女方了,因为再约有违法的疑虑。
: 不过这样也好啦,那些工具人就真的不要再舔了,再舔有犯法的疑虑唷?
: 至于说这个法不是针对男生的,想想一般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男生指控女生性骚扰,
: 跟女生指控男生性骚扰,谁比较会被采信呢?
: : 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第七类是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誉之
: : 讯息或物品;第八则是滥用特定人资料或未经其同意,订购货品或服务。
: : ========================================================================
: : 你各位死肥宅给我注意一点阿!!!
: : 敢轻举妄动直接把你预防性羁押!!!
先讲结论,笔者持正面肯定态度
有被人骚扰过的人
才知道那种被人骚扰的厌烦和恐惧
设想一个情境
晚上一个人走在人行道或骑楼上
后方突然响起走路的声音
路灯映照下留下长长的阴影
有一个人一直跟在自己后面走很长一段路
妳直走他也直走,妳右转他也右转
持续数次之后,对方仍紧跟在后
往往让前方的人觉得后方跟着走路的人可能意图不轨?
而心生害怕
但以往无法可管
现在就有法律可以制裁这些跟踪、骚扰的人
首先 跟踪与骚扰法的立法目的很直白
就是要反制跟踪与骚扰
而且是针对‘性’或性别
简单讲就是要有‘性意图’才成罪
一般意义上的骚扰不在适用范围
其次,法律说的很清楚
必须‘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
言下之意,至少两次以上,才可能成立反复、持续
只有1次搭讪或只跟在对方后面几秒钟,应该不会成立本罪
无须过度紧张
第三,看最有争议的第五种样态规定
禁止‘对特定人要求约会、联络或为其他追求行为’
就是说去搭讪、要求约会,这是不允许的骚扰行为
但实际上加上前文,构成要件是反复、持续
比方说你用LINE、FB、IG或交友APP或PTT的氧气版约会
必须要发邀约讯息两次以上
然后对方主观上要心生畏怖,
白话讲就是感到有点怕怕的
这样才有可能成罪
如果你只发一次约会邀请
被对方拒绝后就不再骚扰,这不会成罪。
如果因为发个LINE约会讯息就被告
很可能是文字上很无礼、粗暴
人家才会怕
假如追求者自认语言上没有冒犯之处
被追的人却怕豹了跑去报警怎么办?
警方当然也会看情况
警方一定会请你去警察局做笔录
好好聊一聊
最后检察官会做判断,也可能不起诉
就算起诉了,还要法官来判决
也不是单方面说了算
刑度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这倒是蛮重的
没记错的话甚至可能比性骚扰或偷内裤(窃盗)还重
比方说侯友宜的姪女婿偷女同事的内裤好几条,却获不起诉处分
但此法成立后,如果女同事表示因为内裤被偷感到害怕
那也许有这条法律涵摄适用的空间也不一定
综上所述,
笔者大致上肯定跟骚法的用心
对于被过度追求、被骚扰的人是一种保障
最实际的吓阻作用
也不一定要成罪
正常人想到过度追求行为被请进警察局去喝茶做笔录
就应该不会坚持继续骚扰下去
男性版友请扪心自问,
你如果被想追的女生报警,
被迫去派出所做笔录被讯问
心里会怎么想?
所以从吓阻效果来看
应该是有作用的吧?
大家怎么看?
作者: liudwan (dwan)   2021-04-22 19:01:00
被请去做笔录就代表我被认证是恶男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21-04-22 19:01:00
效果怎样不知道,只知道警察杯杯跟地检署有得忙惹这条的行为规范内容,在我看来根本是虚的。重点只有"使之心生畏怖,足...
作者: luswtin   2021-04-22 19:03:00
两次,我看应该蛮多人会跑警局了,你说的好像一般人进警局不会觉得羞耻一样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21-04-22 19:04:00
尤其是"其他相类之言语或动作",这根本包山包海而且行为数怎么认定?一句话一行为?一段话一行为?两句话两个行为算重复?不算的话为什么不算?立法品质"颇呵"。只要是"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我看除非是只讲一句话的那种,不然都有机会被认为是重复,不作为也算阿,站在那边不动,矮爷好恐怖,动一下,矮爷好恐怖。
作者: yomiaya (全人物参入失败)   2021-04-22 19:08:00
立这种鸟法 就不要到时候立委跟着骂法官恐龙 这是要怎么判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21-04-22 19:08:00
这个主要是检警会很忙。重复、持续与否,我认为只要透过是否"使之心生畏怖..."这个要件就可以筛掉了,因为有没有心生畏惧,也
作者: Tunnel (阿落)   2021-04-22 19:36:00
虽然我是女的 但这个认定上会不会有点含糊?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国猛将阿爱安)   2021-04-22 19:36:00
是要客观表现来认定,只发一次讯息,就算真有结果我看在因果关系也会被踢掉。
作者: PECVD (PECVD)   2021-04-22 19:47:00
心生畏惧,科科!感受脑要心生畏惧还不容易? 想像一下就心生畏惧了
作者: psychicaler (MOCVD)   2021-04-22 19:51:00
心生畏惧要连常人看了也畏惧吧但遗憾是台湾一堆人喜欢有罪推定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21-04-22 19:57:00
这种恐怖真的是有被跟踪过的才懂只要你有过类似的经历,根本就不会质疑这是恶法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21-04-22 19:57:00
以罚则来看,极端点说跑去嫖被抓到还罚的比较轻……而且还是行政罚,也不会被关留前科,甚至影响到工作(摊
作者: jader   2021-04-22 20:01:00
推 不过看了一些版友的意见 也支持更明确定义避免滥诉仔
作者: Colitas (观察者)   2021-04-22 20:12:00
罪刑法定是很重要的,所以立法明确当然重要,但是实际上很多刑法罪名的内涵,本来就需要透过实务判决来充实,光看法条就开始反弹,似乎太急了一点。
作者: devilkool (对猫毛过敏的猫控)   2021-04-22 21:07:00
一般人也不会随便就想上警局报案
作者: gibbsc (阿吉)   2021-04-22 21:11:00
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个跟太鲁阁案一样刑期欸揪咪
作者: yomiaya (全人物参入失败)   2021-04-22 21:12:00
光讨论法条这样订合不合理就要跟变态画上等号也是醉了
作者: mamahow1487 (马马号)   2021-04-22 21:16:00
没想到走在路上也是需要智慧的
作者: finallangel (finallangel)   2021-04-22 21:22:00
为什么不先用好性专区?成立才会大幅下降跟骚吧
作者: yolanda1203 (yolanda)   2021-04-22 21:35:00
跟踪骚扰掳杀装病 不立法者谁能还我人命一条 受害者家属的心情 还望大家同理 下一个可能就是你的女友老婆闺蜜甚至女儿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04-22 21:36:00
有哪个白痴政客会认为推动性专区会比通过合乎风向的跟骚法还能得到支持?
作者: kkk690713 (midnightplay)   2021-04-22 21:47:00
比较怕的是,报警完的后续?通常会去这样跟的心绪上有一定的问题,若报完警对方想不开然后去堵人伤害,这该怎么办?
作者: joehou (北投阿部宽)   2021-04-22 21:47:00
台湾的社交要靠法律来让大家明白分际真的很可笑,不论男女尊重这两个字难道这么难、难到立法大家还能着急成这样?
作者: Prokennex (终于通过了)   2021-04-22 22:04:00
原意是好的,就是有x女滥用告诉权,这骚扰与否心理感觉如何完全告诉人说了算!再来,真要搞你,你觉得我不会设计让你反复的圈套吗?这才是x人令人诟病的地方,让你觉得有希望、给你暧昧不明的回应,时机成熟了再保留对你不利的,就算告不成至少没输,你还得花多少心力扳平。我就看过一堆!幸好时间点自己矛盾,比如她告你上一秒骚扰,下一秒却约你吃饭,男的安全下桩但也够狼狈的。这法一通过,人性会日趋冷漠,好坏通杀隔阂更深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04-22 22:12:00
差不多有人要跳出来说"正常人根本不会遇到被诬告这种事,会被诬告一定自己的问题"了吧,嘻嘻~
作者: catinbush (草猫小子)   2021-04-22 22:20:00
同意楼上的担忧....
作者: Prokennex (终于通过了)   2021-04-22 22:26:00
忠告:绝不要因为气馁、心死、情谊破裂等,就封锁删除line、mail等过去回忆,这些可能都是救命单,至少保留到告诉期间,同事为了升迁、保饭碗,选择对最善良最信任她的人下手,请问他正常吗?他就是太正常了才沦落至此!本来立法要治恶人,却成为有心者滥用管道来治善人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04-22 22:26:00
我有在想以后要不要叫捷运公共汽车开男性专用车厢阿也要宣导大家随身带秘录器
作者: kkwwee (小连)   2021-04-22 22:27:00
光约人出来就可能被警察杯杯找做笔录,这样都没问题也无话可说了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04-22 22:28:00
平时所有聊天纪录和见面的秘录纪录全部要存盘,看来硬盘会很好卖
作者: Prokennex (终于通过了)   2021-04-22 22:28:00
她怎么会这样反咬我,想也想不透,好伤心我要删去所有与她的过去...那你完了,这下真的咬成功了。
作者: luswtin   2021-04-22 22:30:00
如果airtag有密录功能,应该会很好卖
作者: WL855470 (C8H10)   2021-04-22 22:47:00
所以反咬诬告能让对方吃到相同的苦头吗
作者: Acce0912 (小鱼)   2021-04-22 23:01:00
法律立意是好的 就怕被有心人滥用而已
作者: Lunachen (期待爱情)   2021-04-22 23:18:00
作者: longley (澳洲大袋鼠)   2021-04-22 23:53:00
我觉得这法立的很好啊 工具人会怕可能连邀约都会被告女的能吃免钱饭的机会变少了 哈哈哈
作者: smallplug (废到笑)   2021-04-23 00:15:00
说实话,就是给人自嗨用的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21-04-23 00:21:00
保持距离50公尺以上以免造成误会
作者: jeffgooll (豆辅)   2021-04-23 00:26:00
所以记者们不要再去骚扰别人了
作者: wei9898 (通吃)   2021-04-23 00:56:00
今天男生开口约会,结果女生越想越不对劲去报案?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21-04-23 01:53:00
后方的人:你东西掉了啦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4-23 06:43:00
其实那种临时起意跟一段的,很难处理
作者: stun991 (无我渡苍生)   2021-04-23 08:25:00
去警局聊一聊真是没什么对吧
作者: distellable (不能说的秘密)   2021-04-23 10:32:00
其实遇到过度反应跑去提告的人 跟 遇到骚扰犯有点类似 都是你不想遇到 但你就是遇到了
作者: ku399999   2021-04-23 10:34:00
说鸟法的 反对的 先去看一下先进国家怎么处理的吧...唉一堆文章都不会看的人在网络乱放砲
作者: neverfriend (洁)   2021-04-23 11:57:00
你不要那么认真跟恶男讨论好吗...他们只想要路边强奸人的权利
作者: kumabartho (kuma)   2021-04-23 12:28:00
就问你政大检举男的例子在这法规下 会变成什么样子?
作者: bbbing (无)   2021-04-23 12:54:00
政大检举男使女生心生恐惧是事实,当然要抓他
作者: catycaty520 (弦旻御音)   2021-04-23 13:42:00
有病就去吃药 不吃药就只好送警局 跟不吃药到处骚扰喷垃圾话的恶男是无法沟通的
作者: jojia (jojia)   2021-04-23 14:19:00
呃 推文已经开始脑补自己被告了吗??社会有多少起跟踪骚扰了难道那些人都是假的?回前面推文检举男并没有反复意图跟踪啊= = 是有没有仔细看内文还要两次以上欸 不要现在就急着跳脚深怕自己被告好吗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21-04-23 14:34:00
无法防止法盲滥诉就证明还有漏洞有待修正 没人想被诬告还特地跑趟警察局地检署
作者: bbbing (无)   2021-04-23 17:01:00
他的行为在女生眼中是持续性的喔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21-04-23 17:37:00
到底是多少人一直跟踪骚扰别人才会这样跳脚啦
作者: kumabartho (kuma)   2021-04-23 22:33:00
检举男在阿语女文中完全符合监视观察且持续 要护航的去看一下原文好吗
作者: asf78609 (我天生神力啊!!)   2021-04-26 05:19:00
觉得邀约一次被拒绝就该闪了 比较没有被抓小辫子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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