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因工作关系常常接触性平相关业务
以下几个观点我觉得值得讨论
1.正常来说翁被指控应激烈为自己辩白
但是看起来没有,不太寻常
讲一些543,装可怜
2.鸡排妹是否提告是个人选择
有些情形是因为无法提出佐证
最后性骚扰不成立,二次伤害
3.鸡排妹这次或许是利用自己遭遇
让女性知道感觉到不舒服就是要说
告不告不是重点,或许目的已达到
不过我自己是觉得她也算有透过舆论要让大家有重视性骚扰这部分
闹成这样结果不提告厘清事实
就算翁再无脑没懂得为自己辩白
但难道鸡排妹这样的指控就要合理化?
就因为性骚扰是一方不舒服就可喊?
并不是说一定认为翁没有
只是都弄成这样多少这种指控方式
会觉得有点在扣别人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