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SZX (沉默‧封印......)
2019-09-20 09:56:08姑且将电影票跟星巴克当作价值对等之物为前提吧!
※ 引述《Elipton (坏人变态色鬼)》之铭言:
: 有鉴于这里不善举例的很多
: 所以我又来了
: 今天班上A B两个同学
: 约好去喝星巴克买一送一跟看电影买一送一
: 用A的星巴克券跟B的信用卡
这里请你注意
这就是说A与B达成了一次交易
交易的内容是
用“A所提供的一杯半价星巴克”
交换
“B所提供的一张半价指定电影电影票”
: 喝完星巴克之后A B 基于某个传承下来的原因
: 平分了一杯的钱
这里不是“A与B平分一杯星巴克的钱”
而是
“B取得了A所提供的一杯半价星巴克,并支付其所应该支出的一半价格”
: 然后两个人到了影城
: B发现有一部电影
: 可能比两个人事先说好的更有看点
: 跟 A说你要看吗 你不看我就找别人去看
: A觉得很不被尊重 就暴怒了
: 说你要这样搞可以 刚刚那杯星巴克你请啊!
: 所以结论是这里大部分的人在被装肖欸之后
: 会拿着自己的买一送一券
: 叫别人出一杯的钱喝一杯星巴克
: 然后自己免费喝一杯
: 好棒棒喔!
: 这就是我跟这里的大部分人逻辑平行的地方
的确
正常人在这里会觉得
B的行为已经等于宣告终止交易
所以一切事情回归到最原始、没有交易的状态
也就是说“B买了一杯全价的星巴克,然后跟其他朋友去看电影”
而A的那一杯免费星巴克
人家搞得到补助来帮他出他那一杯的钱是他的本事
既然交易中止
那补助这杯星巴克的钱就跟B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了
就这么简单
至于你的逻辑???
抱歉我真心不懂
只能让你自己解说了.........
作者:
Elipton (艾利普顿)
2019-09-20 09:57:00男方具有提告求偿的资格 不代表不会败诉啊 在我看来他就是资料没备妥输了
楼主:
XSZX (沉默‧封印......)
2019-09-20 10:00:00.....“男方具有提告求偿的资格”,看来你也知道你的逻辑有问题了....
作者:
Elipton (艾利普顿)
2019-09-20 10:03:00重点是男方损失的那份优惠 跟旁人无关啊 = =以客观角度就是一个蠢人做了蠢事 这就是我的逻辑 而且在帐面逻辑上就是谁都不吃亏 然后硬要搞得很难看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9-09-20 10:07:00男方应该就不爽没去花莲所以要500的赔偿吧
如果真的要从帐面上来看,男方吃亏了喔,损失了一份冬游补助如果冬游补助是每个人无限量的话,就真的谁都不吃亏男方无理取闹
作者:
Ninboke (给生活点盏灯)
2019-09-20 11:22:00我想问在这样的假设下 A是否有得到B提供的半价指定电影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