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对亲密关系的容忍度

楼主: GarfieldCxT (本多)   2019-08-30 05:53:12
※ 引述《maybear123 (五月熊)》之铭言:
: 我27岁
: 前男友35岁
: 交往一年半
: 大概这半年发生亲密关系
: 却发生让我不能接受的导火线
: 第一件事是
: 在发生关系后
: 他就很常在公众场合偷摸我的胸部
: 我有跟他说过我不喜欢这样
: 不过可能是口气太不严厉了
: 他依然故我
: 而就在一次
: 我们假日去逛某条人挤人的夜市
: 因为人很多所以当下他是走在我后面
: 而我手往后牵着他的手
: 有点像他从背后抱着我的那种
: 而就在我在前方开路的当下
: 他突然双手从后方紧紧的抓着我的胸部
: 是那种带有恶作剧的抓法
: 我试着要挣脱
: 但他却用力抓着
: 而行走中也无法停下来挣扎
: 只能等到穿过了人群
: 我才用力的甩开他
: 挣脱后我气到讲不出话来
: 一开口眼泪就掉了下来
: 很没用的我是那种一生气就只会哭的那种个性
: 他看到我生气他也就不敢讲话的送我回家
: 等我冷静下来找他沟通
: 他就不断的道歉
: 说他的个性太调皮了
: 所以忍不住的一直踩我底线
: 就算我已经说过我这样会生气了
: 他还是想看看我的反应才会又那样做...
: 在他不断的道歉并保证不再犯之后我们就和好了
: 第二件事
: 是发生在我们一起洗澡的时候
: 之前他就问过我说
: 如果尿在我脚上
: 我会怎么样
: 因为我想说他是在开玩笑
: 所以也只是翻个白眼
: 然后说 我会生气
: 口气虽然没有很认真但我想应该有表达到我的意思了
: 结果他还是那么做了...
先跟妳说声
辛苦了 一路上受了不少委屈
如果要用最简单的说法来解释
我觉得呢
这是配对的问题
如果这些行为 “双方”都觉得有趣
那就叫做情趣
虽然我认为大概会是一面倒的状况
大部分人都会说这个行为是错的
但理性来说
这个行为没有单纯的对与错
举个例子
我认为在互外的亲密关系很怪
但有人不认为
毕竟这只要两人之间的想法一致
就没问题了对吧
在不影响其他人的状况啦
但如果只有一方觉得有趣
另一方感到反感呢?
姆汤 真的姆汤
这就是单方面的伤害了
就只是用伤害对方来得到愉悦感
完全不行啊这个
他觉得他太调皮了
所以会想一直弄妳来看妳的反应
即使 他已经知道这样会让你生气
他用伤害你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我只想说
希望你能找到一个不会有这种想法的
或是不会作出这样事情的男生
每个人满足自己的方式都不一样
这个其实没有明确的对错之分
但你的前男友用了你不喜欢的方式
希望你们都能找到更适合的对象
作者: opaque (猫咪需要一个家!)   2019-08-30 07:58:00
只要能满足自己,不避讳伤害对方,这种男友跟性骚扰犯差哪?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9-08-30 08:35:00
硬要用法律来说的话,情侣这词有意义吗...正常法律之下,很多行为都很诡异譬如说交往会变成卖淫
作者: nuyeyan (皮小姐)   2019-08-30 09:05:00
重点是双方你情我愿,不是一方开心而已啊
作者: diminifish (沉默于)   2019-08-30 09:18:00
这可以告吧
作者: mj2124 (CL)   2019-08-30 12:22:00
baby开头的???
作者: qwer990 (笑咪咪)   2019-08-30 12:28:00
b大论点好奇怪...
作者: himmlisch (cecececewu)   2019-08-30 12:48:00
上面那个baby之逻辑哈哈哈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9-08-30 14:31:00
他的行为真的很过分 如果不能尊重别人 就是性骚扰无误分手 甚至提告不可姑息 不然他以为是对的 以免他用同样态度对待别人调皮 不是侵犯别人的理由
作者: liebemond   2019-08-30 18:07:00
在他方已明确拒绝的情形下原文男方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上的强制猥亵罪,不止是调皮了好吗?至于说交往等于卖淫的,真的学过法律吗?
作者: zeffy (炼狱的马卡龙)   2019-08-30 20:04:00
仇女ID之所以为仇女ID就是因为逻辑异于常人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9-09-01 08:58:00
他有病,妳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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