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ue1204 (Water)
2019-08-07 09:33:05胡说八道还交配权XDD王卫明了解一下 还在那边扯问过律师没证据告不成 你这不是废话吗哪个国家没证据告的成的你告诉我性行为是义务在台湾也是好吗很多离婚也是因为没性行为判离的但是义务和你可以强迫是完全两回事你硬要扯在一起 本来就是胡说八道更何况光是上海婚内强暴案例就那么多你在这边说是特殊案例? 果然造谣都免钱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吗)
2019-08-07 09:44:00哭到昏昏沈沈被内射都不知道?
作者: uccujoke (晴雨) 2019-08-07 09:55:00
百度三小 我还中元普渡呢
看了一下那边的刑法条文,理论上没有把婚内强奸排除但其实也没有明确规定,这样会造成实务认定上会很严苛的情况,王卫明案被告时间点是法院判准离婚双方无意见但判决书尚未送达前,也就是事实上已经不是一般夫妻关系了,其实看到有资料提到长期分居、离婚诉讼期间、未完成结婚法定程序等都有可能成立强奸,你们如果诉讼还没真的提的话,看起来希望确实不大的样子其他看到*
作者:
yaokut ( )
2019-08-07 11:02:00法律有法律的逻辑,简化成性行为是义务,是以讹传讹的。没性行为,有很多前提的,多半是因为那些前提而判离婚的。
法律其实没有直接规定性行为义务啦,有直接要求的是顶多是同居义务这样,性行为通常是被认定成婚姻生活的一部份这样,实际上因为破绽主义入法的关系,只要闹到无法维持婚姻生活法院都可以判准离婚,性生活圆不圆满也是一个常见的参考点(而且很常被拿出来当打击点)这样...
作者: qwejoezxc33 2019-08-07 12:44:00
中国不意外
作者:
lazxut (lazxut)
2019-08-07 13:02:00中国法律不意外啊,怎么有人不相信呢?
作者: jidou (废人) 2019-08-07 13:28:00
我也觉得文章本身没啥问题,上面骂得好大
作者:
fd24449 (泡泡)
2019-08-07 15:44:00所以某楼闭嘴了
作者:
Ferrum (阿就铁啊)
2019-08-07 16:33:00不意外 微博上一堆被家暴没被起诉还离不了婚的 还有好不容易能离了职员却因为当天是情人节不让办的
你可以查询婚姻强奸 中国判例非常多的如果硬要说没法律处理的案例 台湾可也多得很事实上某楼说的更精准 硬要化约成性行为太单一但事实上台湾和中国都有因为无性生活而离婚的也有因为婚内强暴而判离的然后自己说了一个问过律师要人百度你如果真的会百度 就不会有这种贻笑大方的说法再来了 请问你问的是那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看八成也胡扯不过我知道ptt风气就是说中国不好 也不意外只能说你利用这点譁众取宠而已 骗骗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