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chardchu (大叔)》之铭言:
: 帮朋友问。
: 甲男与乙女交往并同居,
: 乙女离过婚有一小孩读小三,小孩跟爸爸住,监护权归爸爸。
: 乙女星期一至五,每天早上坐车到前夫家,带小孩上学后去上班。
: 星期六则带小孩出去玩或回娘家一整天。
: 甲男觉得乙女天天去前夫家找小孩,有许多与前夫接触的机会,
: 心里不是滋味,希望乙女在星期六陪小孩一天就好,平日小孩有
: 前夫照顾,乙女平日想小孩时可以打电话,不用每天去带小孩上学。
: 而且小孩生病时,小孩的爸爸常打电话给乙女请其带小孩看医生。
: 小孩学校园游会,乙女和前夫也都会参加。
: 这些都让甲男不悦。
其实这还好 我看过更惨的女方
1.案一 两个小孩归她, 因为前夫家暴, 当医疗器材sales
2.案二 一个小孩归她, 一样是家暴, 这个是大陆新娘, 做特种行业
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 两个都没拿到赡养费
那种一个人养大小孩的, 经济压力都大到不得了
至于甲男的问题有两个
第一个是他跟女方处在不同的人生时间点上
一个有生过 一个没生过 如果两个都生过 也就算了
没结婚又没生过小孩的男人 其实不适合也不理解离过婚又有小孩的女人
第二个是比较微妙 是不爽小孩还是不爽另一个男人 这我不知道
前夫大概等于前男友 一直有见面的机会其实等于劈腿
法官在判离时应该会给没有监视权的另一方探视权 但应该不是每天
除非前夫默许 那这种情况其实跟未婚生子又没分手差不了多少
不爽小孩就无解 赶快分手比较实在 对自己对小孩都好
这问题其实就是最基本的人性
能接受这种养大不是自己的 前妻/前夫的小孩 很少
不然现在一堆生不出来又想要小孩的夫妇 直接去领养就好 何必拼死拼活拼试管
就算一时迷恋女方 等到自己有小孩时 偏心的可能无限高
单纯的当男女朋友 不走到结婚也是一个选项
但男方愿意把剩下的人生砸上去 还是自己认为烂命一条这样就好
都要甲男自己好好思考
: 乙女则坚持要每天去带小孩上学,并表示其没有进入前夫家里,
: 跟前夫也没什么互动,认为甲男不应该计较。
: 园游会是前夫先到,乙女到后,前夫就回家,两人不是一起出席。
: 甲乙两人为此争吵不休,快要分手。
: 甲男问如果我是他,会怎么做,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上来
: 问问大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