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是台北云林远距,我们都是学生
因为受不了之前的见面频率,所以我在云林找了假日打工
变成我每周五傍晚下课后搭客运去找他,星期六打工(因为是教学生所以时间上较弹性,早
上两堂课晚上四堂)
星期日下午搭客运回台北
(现在都是我去找他,我们都是台北人 所以有连假会一起回台北)
打工的薪水扣掉客运钱大概还有一半左右(现在课比较多,之前一年几乎是打平或我要倒贴
)
之前和男友讲好我付客运钱,到云林后吃饭钱由他负担
也都执行的很ok
但男友今年年初也找了打工
(假日需要配合排班,通常是礼拜六全班下午有休息时段 、礼拜日陪我)
所以礼拜六基本上除了早餐可以一起吃以外都是各自解决,变成我几乎付了大部分的费用
觉得跟男友拿吃饭钱好像不好开口也有点尴尬,知道吃饭也不是什么大钱
可是就觉得有点不是滋味,这样是我太小气了吗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