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任分手至今一个月,状态是完全没有联络。
十一月的时候她说很想要一款台湾没有代理的“饼干”,于是当时我花了一些时间找到代购。
代购人有告知一月初才会带回来,我想说不能当作圣诞礼物当新年礼物也不错~所以立刻下订。
想不到隔没多久就以分手收场,双方是和平分手,种种因素所以我们选择不联络…
原本是想说按照原本计画送给她,因为我自己不太爱吃甜的。
但是现在没联络了更别说碰面,所以剩下的方法就是寄到她上班的单位,可是又担心被当成骚扰或是怕她误会成我还想挽回这段感情。
不寄留着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盒食物
所以潜水已久的我上来问问前辈们,该寄不该寄呢?(另外家人不爱甜食,所以没有办法帮忙消XD)
手机排版请见谅~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