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标题问一下 手机排版见谅
我看很多人都酸原po觉得姓名只是ID还要争
那我先承认我就是在意姓氏 希望我的小孩都跟我姓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跟社会大多男性的想法差不多吧)
可是呢身在讲求平等的社会 要是我强硬要求小孩绝对要跟我姓有点不妥(在这点上我应该比不少男性好多了吧)
如果对方不能接受都跟我姓 那就第一胎抽签后面轮流或每次都抽签
如果觉得手足不同姓氏不方便(虽然我觉得还好) 那就第一胎抽签之后后面都同姓 不是抽到我我也认了
然后我家完全支持我的想法 如果对方这些提案都无法同意 也算是踩到我家疼女儿的底线
这样的想法大家觉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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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规定来说 决定姓氏应该是从小孩出生这个起点去选择A或B(感觉像0->A or B)有想法的就去说服另外一方 乔不拢就抽签 双方是立于对等的地位协调
可是因为社会的传统观念 导致变成推定父姓 从母姓的人就要负更高的举证责任去说服 (感觉像A->B)
所以A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辩解 一切的错跟责任都在要求“变动”、破坏“推定”的B身上 只有B要找理由说服 而实际上几乎没有被认同的理由 连提出要抽签也一样是B要找理由推翻推定
最后状况变这样 超无解
女方在意姓氏->不要破坏和谐 从父姓就好
女方不在意姓氏->既然不在意那就从父姓啊
只是在这个事件上单纯对这样举证责任错置的情形感到困惑而已 我前面也没有反串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