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我和男友租了一间大约14坪左右的套房同住
一开始房东就有附一些很不必要的家俱给我们
例如小客厅的桌子就有两张
我实在不知道要两张桌子干嘛
签约时房东不肯带走也不肯放在楼下送有需要的居民
其中一张是比较不占位的IKEA小桌
另一张就长这样
http://i.imgur.com/zwVntxs.jpg
还有附一个就像这样的台灯...
http://i.imgur.com/2DL90q7.jpg
台灯还好体积小能塞在箱子里收起来
可是过了一年两人的东西也是需要更多柜子来放
多了这张桌子真的好占位子啊QQ
今天再问了一次房东得到这样回答
http://i.imgur.com/PS16NAh.jpg
有没有人有相关经验或是建议给我:(
房东是一位退休的阿姨,这间套房原先是她女儿在这里工作买的
依以前和房东交涉经验觉得她是比较保守可能觉得东西还能用就应该留着的长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