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ess (影灵)
2017-05-02 02:21:45如果以现在时间来看往回推算九年前,
那时已经有夫妻可告强暴的法条了吧
然后要说的是
夫妻的性爱义务只限于“维持夫妻关系”这种事情上
也就是说,不履行性爱义务,只是可以判决“离婚”
但不能当成可强制发生性关系的无罪借口,就算法庭上拿这种事情来辩论也是无效的
更不用说“男女朋友”百分之百没有性爱义务
都敢说劈腿不犯法,忠贞非义务,那不性爱本来就不算义务
法律上判决夫妻也只是准许离婚分手
所以男女朋友不性爱那就直接分手
敢讲出男女朋友有性爱义务的,通通都只是愚蠢的白痴
所以什么“小女生不习惯”之类的话
都只是证明他们是愚蠢的白痴而已,连犯法了都不知道的白痴
还有,强暴真正重点是在“支配欲”
也就是想强暴的人都是为了想用这种手段支配他人
这跟被强暴的长相身材之类没有绝对关系
所以长得丑、身材不好的也会被强暴,只要那些白痴想要释放支配欲望的时候
就会借由这种强制性爱手段来支配,拿身材长相男女朋友之类讲话
都只是在隐藏自己那污秽的内心想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