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有一个原则:
“你心中的小剧场,不能构成缩限他人自由的缘由。”
过去父权社会对女性公共场合的衣着有所谓合宜的规范,理由是这会让男性产生淫乱的
思想,对她们及他们都不利。
女性主义批判了这样用另一群人思想(YY小剧场)规训女体衣着的不合宜。
于是 70年代的迷你裙风潮,90年代的热裤风潮,到00年代所有的女性时尚都要求贴身剪
裁,展露上一辈女性穿衣不会显露的贴身曲线;甚至现在,一群人喊要解放乳头,都在推
延这个极端。
女性穿衣自主权的争取,从来无意理会她们在公共场合,对12岁以上青春期少男心理卫生
的影响,或是对诸如其他挽著太太上街的有妇之夫的撩拨等等。
因为,那是这些男性的“小剧场”,不能构成规范或缩限女性穿衣自由的缘由。
现在男性,对于在公共场合恣意展露肉体和曲线的女性凝视/拍摄,同样合法自由进行。
有女性说“我不舒服、我恐惧、我觉得恶心”,但是请注意:
“妳心中的小剧场,不能构成缩限他人自由的缘由。”
如果女性想说:
我穿得露,但不表示你可以说我淫荡。
那也请尊重男性想说:
我爱街拍,但不表示妳可以说我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