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illie7878 (wanaGG怎不去玩个火影砍o)
2017-01-11 20:48:31我直接回一篇好了
老实讲啦
会有这么多仇女份子
这些半瓶水的女权份子a.k.a女权自助餐也是功不可没啦
整天靠北女生遭受父权压迫,我只问父权只压迫到女生吗?
粗工大部分都是男生从事算不算父权压迫的一种?
男生要当兵才是真男人的观念算不算父权压迫的一种?
你要解决父权的压迫就要一并拿出来讨论解决啊,不是压迫到你女生才算压迫的吧?
干啊你讲话逻辑都讲不清楚了,还一直出来要别人认同你
别人跟你说你的说法哪里有问题就恼羞吵架
这到底谁的问题啊......?
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你女生闭嘴,要讨论去跟同温层讨论去看书去了解
等你把东西真的都搞清楚了再来跟非同温层的人讨论这不是基本常识吗?
朋友之间都会因此而吵起来了,更何况是情侣
然后很多推文也是蛮有趣
说啥要男生忍忍别吵不然以后交不到女友转职魔法师
该不会以为很激进的女权份子会有市场吧?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枫)
2017-01-11 20:50:00叫女的都去当兵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1 21:05:00她们会说关注的群体不同,男性受害者不是业务范围,再吵,请你去多读书好吗?
作者:
Sioli (客人)
2017-01-11 22:12:00粗工有女生做 只是一般基本体能差异,女生的薪水都低点但是当然的也会分派体能需求比较低点的,举这例子有点怪一般工地不会太想收女生欸至于当兵 其实也没人想自己儿子男友去当兵体能差异其实很好量化 不同工不同酬很能理解 但是其实营造很多其他方面无理由的习俗不喜女子就难以理解至于你家人的问题 我不了~最少我不希望当时男友当兵
作者:
qomp (qomp)
2017-01-11 22:57:00女权自助餐的出现不也是父权的功劳……互相贬低压迫改变不了什么啊ˊˋ原文两人都要各打五十大板、重新学习沟通,但是旁人也不能把“因为部分而将全体贴标签”这种行为视为ok的……因为有一些糟糕的男性存在所以仇男、因为有糟糕的女性存在所以仇女,都会误伤无辜的人然后制造新的仇恨……
你误会了吧!我第一次接触到女权就是在谈男性受压迫的事 基本上真正懂女权的人不会说男的都很爽 会说的是根本不了解那支持女权的人无辜遭殃怎么办?另外 当兵这种事其实我身边的女生没人反对 我担心的就生理期会痛到吐要怎么办而已每次看到你们拿这个出来鞭就觉得圈子也太不了解其他人了
作者:
Otter3 (P毛)
2017-01-12 00:48:00明显根本不懂女权是什么意思
我只觉得吵平等的人很无聊,生物界都没有真正的平等了还在吵,就不能自然一点吗?限制东限制西的,就算吵赢了能得到什么?
作者: ldf1314 2017-01-12 04:27:00
女性主义本来就主张两性都是父权体制的受害者啊…...
女生当兵,男生平方遗产。欸欸欸,那位先生,你不要缩啊*平分遗产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07:07:00楼上有事?哪条法律说男生可以多分的?长辈可以立遗嘱等方式多留给人,但可没说只能留给男生当兵是写在法律上的义务,是怎样的思考能相提并论?
哈哈法律哈哈,法律没写男生可以多分?你是装睡叫不醒?还是不住台湾不知道这种传统社会思维?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07:54:00请学识渊博的你给个条号,让我开开眼界,原来依法男生不只要当兵,还可以多分遗产!?传统?有多传统?是你家传统还社会传统?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08:18:00找不到条文,给了解释还没办法理解错误类比,又没更多说法,连跳针的那句都是别人讲的,只有这点程度就别出来乱呛,如果你父母是因为你如此丢脸而不分你遗产,那还满能理解的说错了,抱歉,不会不分给你啦,会有特留份的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7-01-12 08:34:00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男人对男人都这样了,你更加不能说女人只要闭嘴就能解决问题,因为这样会造成另一个问题。
法律没写男生可以多分遗产,实际情况如何?要不要睁开眼看看现在台湾社会实际上遗产分配的比重?还是去找前几天隔壁版女生PO文抱怨哥哥说遗产都他的那篇文章下面的推文?啊,算了,反正你还是会咬着你认为正确的观点,还是继续装睡吧zz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7-01-12 08:40:00今天如果是一个中国人跟你说“台湾是中国的!”,你会很想叫他闭嘴,但是自由的特征与权利之一,就是他能在保护言论自由的国家里,自由地表达立场。你要女生不说话,是在压抑她的自由与人权,这只会带来更大的反扑。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1-12 08:43:00我快笑死,一个是法律明文规定,一个不是法律明文规定,是要怎么比XD
女森就做不了粗工啊先天就不一样的东西女权就是一天到晚要把不一样的东西凹成一样法律规定就已经很公平了实际上怎么分明明是父母自己决定就是有一堆母猪自己被父母讨厌遗产只有特留分在那该还想拿父权救援夜里哭哭ㄛ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08:51:00兵役、继承,都是有法源依据,依照现行法律来讨论你的类比错误,我想是最中性而不受极端影响的“哈哈法律哈哈,法律没写男生可以多分?”自己看看自己说了什么要讨论民间数据也是可以,但这也是法律给与被继承人的权利,终究还是回归法律na大,我没要她闭嘴,我是要她别“乱呛”我相信你分得出这两者差异
男生当兵是法律规定的性别不平等,男生在现在社会思维还是能分得较多遗产因为法律没写所以这个现实就不是性别不平等囉?颗颗,搬法律?现在是讨论有没有入法还是讨论男女平权?还是“没入法的不平权”就不能称做不平权?所以就说你咬著自己认为正确的论点嘛,那句我打出来的话你就按你的逻辑解读了不是吗wwww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1-12 08:59:00其实写在法律上至少有宣示男女平权的作用喇,要讲实然面的话,我觉得财产分配不公是错的,只有男生有当兵的义务也是错的
你也同意法律已经够平等了吼??那现实不平等是谁的问题?现实本来就不平等喇自己遗产要给谁还不能自己决定喔??兵役不平等有错父母自己决定财产要给谁?哪里有错?
作者:
EVEREVER (EVEREVE)
2017-01-12 09:18:00呛法律的人是怎样啊笑死 看一下大法官释字490好吗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09:21:00兵役和继承,都是有立法执行的,兵役先不提,继承是公平的,没有平权问题会产生差异的是行使第三章的遗嘱一个是专属男性国民的义务,一个是基本平等保障,但给被继承人弹性空间,至于要往男女哪方弹,那是被继承人的权利只是希望能让你知道类比哪里偏颇了你要解决“结果不平等”要被继承人不使用遗嘱章,不然就是废除遗嘱章,在哪之前可以试着了解遗嘱章的立法意涵我只说要你自己看看自己说的话,我给了什么论断或解读?下了何种评断?切莫见猎心喜别说谁自认正确,双方若没这种自认,又何以论述?推个废文说“中肯,推楼上”就好啦
绕一大圈,讲的都是正确的废话。遗嘱怎么立是个人自由,所以呢?遗嘱财产分配不均的现象跟重男轻女有没有关系?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09:52:00是啊,一堆废话,希望你至少有理解废话的能力,再去检视自己的类比会有财产分配不均的现象,缺乏平等意识会是其中一个原因,不代表所有不均等分配都是因为继承人的性别差异因素社会现象是会有多少案例,多少变因或背景不同,既然每个案例成因背景如此相异,就不能将社会现象导向单一原因我回答你问题了,该换你了吧女生当兵,和均分遗产有关系吗?
作者:
bbbing (无)
2017-01-12 09:56:00我看到标准的母鲨珠了XD你不用那么费力去说服他,让版众看清楚他的嘴脸就够了
作者: banlist (斑伊斯特) 2017-01-12 10:05:00
各种凹秀下限耶呵呵
作者:
gyqmo (事如春梦了无痕)
2017-01-12 13:06:00我会希望儿子去当兵啊!当兵我成长蛮多的
作者:
nooon (噜噜噜)
2017-01-12 13:10:00看到被打脸的简直笑了。法条找不出来吼可怜哈哈哈红红火火恍恍惚惚阿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13:44:00我的问题看来是得不到答案了~我也不是法律专业,只是国高中的公民科有在上课而已,大家注意用词喔,我可不希望有人收到传票XD人一脑羞是很恐怖的…虽然他大概是不会回了,或许是太忙了XD,还是希望给个说法,当然如果给的是条号,会更惊喜就是了XDDD
作者:
runacat (猫尾巴)
2017-01-12 16:31:00S某到底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类比错误,如果台湾女权斗士都是这样,那还真令人心寒
作者:
bbbing (无)
2017-01-12 16:35:00最主流,最受欢迎的流派大概就是那样XD
你不懂“要求女性服义务役”跟“要求平均分配给子女遗产”在性别平权上的关联吗?所以女性不用服义务役是不是性别不平权?所以重男轻女造成的遗产分配不均是不是性别不平权?再者,你说财产分配不均,重男轻女只是原因之一。同样的,按目前台湾宪法所解释,台湾男性需要服义务役,性别也只是原因之一。另外就是哦,继承人除了特留份以外,对于遗产没有选择权啦,选择权在父母或长辈手上。所以第一是举例就不对了。再来,即使第一个例子修改成“女性有机会继承较多遗产”,也跟现在遗产继承重男轻女的状况没冲突。或者你个人身边的案例都是女性继承较多遗产?这我就无话可是说了。这类发言真的容易钓到不少特产呢wwww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7-01-12 18:24:00你比喻失当,有其他妹能干,不代表真的干得到,而且是否劈腿又跟是否忠诚于双方关系有关;但是提倡并参与女权运动、跟男友吵架,并不代表她对男友不忠诚,也跟她有没有劈腿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不然在这里我也可以根据你的意见,叫你只要闭嘴就不用跟大家吵了,就跟“你有别的妹可以干但你选择不要”一样,你也可以选择闭嘴。如果你认为我这样要求你是合理的,那你应该要选择闭嘴。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18:28:00是我问得不够精确吗?“女生当兵,男生平分遗产。欸欸欸,那位先生,你不要缩啊”依我主观认知,是“倘若女生要当兵,男生就得平分遗产”,不知是否有曲解?在上面说了两者在法律背景上的差异性,看了7个小时,不需要再重述一次吧,往上拉都有我所要问的是,两者作为合并论述,并且类似条件般的相提并论,“若通过A,B得这么做”的关联性为何?你回答的是两者的共通性,两个都是性别不平权,那和你最原始那句话有何关联?并没有解释为何拿这两件事来做连动的原因宪法不会解释,应该是解释宪法,也就是大法官释宪,是因为有人推490号吗?依照“1999年”所公布的490号,内容的确说了很多因素;毕竟是大法官释宪,其效力、内容都必须尊重,但在“2017年”,欢迎大家去看490号内文,可以再顺便想一下女性主义的主张或口号,应该会有不同看法遗产除了特留分,没有选择权?倘若长辈要立遗嘱,当然除了特留分外是长辈的自由决定可是你知道吗?遗产不管是不是特留分,怎么会没有选择权?基本上就有“限定继承”、“抛弃继承”、“概括继承”三个选择欸,该更新囉从文章看来,你主张的是“结果平等”不论性别,该分的,该有的都应该齐头式的平等;而非拥有相同机会与权利的“实质平等”给了男女双方,在法律上、权利上、机会上的平等,这是政府、团体等等能做到的。要齐头式平等,我想会失去了各个个案中的弹性,所以我才希望你去思考为何遗嘱章存在的原因很抱歉,我的环境没符合你的想像,没有哪个性别能拿多,遗嘱内容多是后事为主,财产依法子女均分你所提的重男轻女状况,的确未在台湾绝迹,但在没有数据的支持下,希望不是生活环境带给你的概念,不然除了“物以类聚”我也无话可说
a大前面推文说的应该是被继承人特留分以外被继承人本来就应该要有选择权少在这点玩文字游戏来混淆你类比错误逻辑不通的事实
的确是曲解了。我的意思是若要以女性服不服义务役来讨论男女平权,那男女遗产分配不均的现象也应该拿出来讨论。再来,你所谓“齐头式平等的结论”建立在你主观的自以为上。
我从没主张法律要取消被继承人的立遗嘱权利。我前面推文说你“咬著自以为正确的论点”,就是在说你主观解读他人文意,而不是像你最新的推文这样“先问清楚对方的意思”
服兵役是法律上的不平等而遗产分配不均是事实上的不平等父母爱偏袒谁是父母的自由法律不能偏袒男女是宪法的规定这么简单的问题是要跳针几次认为遗产非得男女一样这就是齐头式平等啊不然累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20:26:00如果说推新文时,我就知道你会说我曲解,你相信吗?换做我是你,我可能也会攻击这点,哪有球来不打的道理!?首先,先为擅自揣测,曲解其意表示歉意,对不起误解你了再回到本题,不论你的本意,还是我的揣测,都无法解释你将两者并陈讨论的错误“以女性服役与否来讨论平权,财产分配问题也该讨论”这是你的本意,可就再没理由说曲解了喔先前的讨论在这里帮你做个总结男女服役之差别,明文于兵役法和释宪490号,但宪法第7、20条可是没有明文限于男或女,现行只对男性征兵是依兵役法,现实差异是源自“法律”民法继承篇并无继承人性别而权利有所差异,现行的差异现象是被继承人行使民法-继承篇-遗嘱章的权利所造成,这里有两个分支,差异可以说是源自于“法律-遗嘱章”,也可以说是于个人是否且如何行使权利的“自由意识”关于继承差异的来源,根据你自承,没有要取消遗嘱章的主张,是否可以视同为差异的来源是后者的“自由意识”?可能你又想说我擅自揣测,没关系,我就两者并陈给你看实际兵役差异,源于兵役法明文 ─“法律”实际继承差异,源自于行使遗嘱章,其是否、如何行使,端视被继承人意愿 ─ “自由意识”为前提的“法律”请问!一个源于明文“法律”的“不平等”和源于“自由意识”为前提的“法律”的“不平等”这样内涵完全不同的“不平等”怎么能因为都是“不平等”三字,可以相提并论,且并陈讨论!?希望你能正面回答我,为何、如何将本质内涵不同的两件事关连讨论?在看完上文后,你还觉得你的的“意思”还是如此正确,没有类比失当的问题吗?如同你奉劝我的,别主观解读他人文意,而你怎么把我的问句真的解读为问句,毫无顾忌把本意都说了出来这次,我是咬着你的论点!
“就法律的强制性上,两者不能相提并论。”←这大概就是你指我类比错误的地方吧?如果我没说错,那按你的论点确两者不能并论。但我今天是以“造成男女不平等的事实”做为出发。两者皆有造成男女不平等的事实,将其分类为“强制力”或“自由意识”又是为何?单纯分类原因?还是哪个原因比较高级?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21:12:00善意问一句,我中间那段说明两个实际差异现像是源自于什么因素那段,还可以理解吗?整整12小时都在说这件事,如果到现在仍要坚持我说的各种“来源”不过是要和你打对台所说的,都不是事实,我必须慎重考虑对手是否值得继续讨论
呃………所以说强制力造成的差异是事实。两者在有无强制力上产生不平等的结果也是事实啊。我哪句说你讲的不是事实?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21:36:00别那么激动,那句开头还有个“如果”是假设最坏情况,我会考虑怎么做非常感谢你能理解那段,那么接着会试着说明“法律”不平等,与个人意志所造成不平等的差异
自由意识造成的不平等一大堆喇问题既然是自由的结果那有什么好苛责的?别人的自由别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自由之下不平等本来就是合理的因为人有主观喜恶你认为那是错的,可以自己实践你认为是对的的做法法律并不会阻止你例如把遗产除特留分通通给女儿而不是靠悲别人财产怎么用但法律强制男性当兵,就算你认为女森要当兵也不能强迫女儿去军营,懂差别了吗帮不了你
实质平等根本笑话,做不到的事硬要推你一把然后跟你说恭喜你达到囉喔喔喔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2 22:45:00举个例子吧,冒着徒增被攻击点的风险,但仍是最容易了解的方法我所举的例,绝对不会“100%”符合台湾,甚至是你所觉得该有的背景因素,主要是方便理解“法律”不平等与“个人意志”不平等,都造成了不平等,其代表的意义式何等不同美国曾有一段奴隶制度的历史,这应该是众所皆知的事,那是不是种族歧视,毫无疑问绝对是!后来有许多奴隶解放运动、人权运动等等,中间的奋斗过程不是重点,我也不再赘述时至今日,没有奴隶制度的美国,有了美国宪法13、14、15条修正案,各州或联邦政府通过了多少人权、反歧视等等法案,少数族群、有色人种等等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可是到2017年,种族歧视有因这些法案和时间的推移,在美国根绝?相信你也有答案,这是否定的,虽然比19世纪进步非常非常多,种族歧视仍然存在而2017年的种族歧视,和19世纪的种族歧视,都是种族歧视,可是一样吗?同为种族歧视,手段方法的不同先不论,历史上,南部几州可是有所谓“黑人法令”的明文歧视19世纪,明文写在法律上的歧视,是政府、公部门为首,是整个国家/州政府对这个族群的不平等2017年,少数种族主义者,或是激进份子对部分族群的歧视行为,是那些个人/团体/私部门对被害者/被害族群的不平等,政府法律明文早已给予平等权利,部分地方,歧视的加害者甚至要付出代价以上是粗略记忆下的论述背景,可能会有不周全、错误,再请指正,谢谢不擅长的说了故事,希望你能比较好了解,若仍不知道我意指什么,以下整理承接前篇论述的内容实际兵役差别源自兵役法,主因是“法律”,法律是政府公部门所命定、执行。法律上的不平等,是政府命定,且执行了这个不平等实际继承差异源自遗嘱章,主因是个人“自由意识”为前提的“法律”,同为法律,但其主导权为个人自由意识是否且如何行使,是个人/私部门所造成了不平等政府/公部门造成的不平等,和个人/私部门为因的不平等,同为不平等,难道本质是一样的吗?18世纪美国南方政府立法带头劳役奴隶,与2017美国在保障人权法案下仍有种族歧视案例,两者都是种族歧视,你能感受不同吗?不是高级与否,而是不平等行为的主语就不一样,一个是公部门,一个是私部门;一个是政府,一个是个人以政府的名义与高度执行的不平等;怎能与个人高度与名义所做之行为相比拟?极端的说,都是杀人,个人无来由杀了另一个人,那是杀人罪;政府为名无来由杀了一个族群,那是大屠杀,是反人类罪!从两件事情所依据法律,内容的差异,形成社会现象的因素,到公/私部门行为其差异性我只想说,你所说的两件事,没办法且不应该一起讨论,13个小时,就只为了这件事
作者:
bbbing (无)
2017-01-12 23:01:00妳真的不需要再回答的,因为对方不可能被说服看得懂的人都早就看懂了,收手让版面清爽一点吧XD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7-01-13 10:26:00那位si要跳针就让他跳到爽吧 理他干麻根本只是为反而反不用跟他浪费时间口水啦
作者:
tsming (断水流大师兄)
2017-01-13 12:24:00推文可以收集地雷ID不错啊XDDD
我觉得你说的很好啊,推文里有说女权有帮男性说话我没遇过,但公开演讲的话这样子很好,但我不想要男女朋友间吵这种东西没什么意义,尤其看多那种扭曲的...有够恶心,交男女朋友本来就是找能够互相包容理解的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3 17:30:00只提了释字457,然后呢?不懂你想说什么,如果有全文看完,应该是不会拿来反论的
应该有看到土地处理要点第四点第三项所述吧?其意为“准子继承,亲女出嫁则无条件回收。”。经释457后才被要求修改。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3 17:57:00请继续说完,避免我被说擅自延伸、曲解鸡婆一句:在出拳时,是空档最大的时候,深思深思~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3 18:11:00前面战成什么情况,我当然是以这样的态度去应对啊~在感受到其中一方释出结束的讯息之前,当然是做好准备啊
作者:
harrishu (KevinDurantSucks!)
2017-01-13 18:17:00我也一些这种女性朋友 我尽量不谈这些问题 不然就没完没了 父权的压迫无论男女都有,只是很多自称女权主义的拥护者不去谈这个问题,只是一昧地谈女性被压迫的情况反正知者知之,半知者只是对平权的路放上更多障碍物而已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1-13 18:22:00如果还要继续,那就把你完整的把意思叙述清楚,我比较好回应~
作者:
xdctjh (冻顶)
2017-01-14 02:18:00隔空水桶来囉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1-14 15:01:00
从上篇文看不到那位学弟跟他女友的对话内容 你是针对什么在做评论的?怎么看得出讲话逻辑或自助餐?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7-01-15 03:15:00长辈遗产不公平分配不去找债主算帐牵拖父权实在是Zzzzz她们就是受父权遗毒最深的人啊 你要全社会为此负责 地图砲会不会开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