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他讲的东西是不太构成恐吓啦,你要告也行,但治标不治本
全台湾每年大约发生一千多件杀人案,有些有杀成有些没杀成
你知道最多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吗?
就是情杀
赶快换锁、搬家,甚至转学换工作吧
告对方恐吓一点意义都没有,打官司是拿来对付还有点理智的人的,像你前任婊哥那种有
暴力倾向的你确定告了他就会收敛?
别想太多了,冲动的白痴如果会因为被告就收敛社会就太平了,好吗?
至于他告你伤害这点,有签和解书的话,拿去给检察官看,检察官应该不会起诉你
所以这些都不是问题
问题在于我觉得你女友一直想息事宁人不知道是在圣母几点的,这种事还不跟自己家长讲
?
她傻傻你也要跟着傻傻吗?
赶快搬家吧,生命要顾,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