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eve5 (峰)
2015-02-25 11:28:17※ 引述《nenvna ( 真麻烦)》之铭言:
: 说真的....可能我的脑袋比较有问题吧。
: 我的思考逻辑...有时真的很难理解。
: 故事大概是这样子的.....
: 我已经35岁了,有着一份别人眼中收入算丰厚的工作
: 我人在云林工作.....但是我个人很想要在都市生活
: 所以,我无论找得对象都往(台中/台南/高雄)去寻找
: 但每每认识新的人,总会提到结婚的问题
: 结婚之后要住那....blabla
: 我就说台中台南高雄都可以....你想要住那。..房子我负责买
: 但是要当假日夫妻,或是要能忍受我一周有几天会不在家。
如果要这样搞,
为什么不找个云林姑娘一起结婚共同生活,
然后在台中或高雄买个房子,
假日两个人再一起去过都市生活?
这样以结果来看一样可达到你的要求阿!
还是你其实不是在找结婚对象,
而是要找人帮你在都市里面顾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