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 建议原PO请修正标题 请把好意二字先行HighLight起来好吗
例如:是否该接受岳父的“好意”
再我看来根本就不是好意嘛 贷款五百万 20年 采本金摊还 20年下来 光利息就将近100万
这是在任何条件不动的情况下 20年摊还的情况 PS 我知道这是概算
我只想表达利息有多么的可观!!!那贷款一千万 哇呜 我想更是惊人
所以这真的是好意吗? 这是第一件事
另外 我自己本身是女生 已婚 我一直认为男女双方在婚姻中 还是要保有自己的事业
财产 各自各方面大部份的支配权 虽然没办法真的很公平的平分出家用分配 家事
及尽孝道的部分 这些真的很难量化啦 尤其是情感的支出...这也就是要踏入婚姻前
双方要谈清楚并且取得共识的地方了......
我不清楚妳们现在只是在谈还是已经成定局了 但我如果是你 我会提议 房子就请岳父不要
贷款了 如果很坚持要妳们入住 那你就跟你未来的老婆讲好 你宁愿给妳父母孝亲费
也不愿意让银行赚利息~你去租房子也是要给房租的 用这种想法去想
应该就会比较释怀了 不然帮人家缴贷款 结果房子自己完全没持分 真的很不OK
扣除一些应付费用后 我倒认为你自己用自己名义去买个房子 对自己也有保障
既然是台南人 那就在台南买房子吧
这样也就不用走帮忙缴贷款 还要留下纪录 避免之后须要打官司用
但是房子就请先婚前买好吧 不然算婚后财产 离婚后 对方在两年内还是有权请求的
总而言之 我完全不认为岳父是好意 大可用要缴太多利息给银行觉得十分不划算这件事
推掉 正常人都不喜欢让银行收这么多利息的 除非妳岳父就是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