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20 (MissM)
2014-06-29 00:10:44与交往多年的前任分手一段时间了。
最近整理住处想顺便将过去前任的物品一并处理掉。。。
因已完全不再联络,所以不考虑归还寄回给对方(他当初就已说要我留着做纪念,现在想想留着对我也是困扰,且他也已另娶他人)。
主要是一枚求婚钻戒(30分),希望可以卖掉或给有需要(用钱?)的人,卖的钱会捐出做公益,虽然是换不得什么钱,只是希望能好好处理它的归处(?)。
已有上网找过,似乎都没有回收钻戒的地点= =
直接丢掉的话也不妥当,朋友说东西本身是并无罪过的。。。
不知有没有人可提供处理方式或回收点(北部),感谢!!
(第一次发文,手机排版请见谅。)
找到处理方法会自行删文,谢谢
作者:
luvsung (Kai)
2014-06-29 00:30:00当舖
作者:
koni8580 (整理中...)
2014-06-29 00:30:00拿给我 我帮你处理得好好的
作者:
sulprise (Je m'appelle sun sun)
2014-06-29 00:31:00给我,我来帮你处理
作者:
ting 2014-06-29 00:38:00当初没还回去 对方也说留着当纪念 你不想留 卖掉以对方名义捐出去做公益也好 只是留着不好吗 毕竟也是一段回忆
楼主:
ch20 (MissM)
2014-06-29 00:47:00为何要交给你们呢(好奇)?转送?变卖?这值不了什么钱的...我是很诚心的发问,并不想随便处理,虽然大多数对方送的东西已送人或丢掉了,但这东西不想随意处理。我也没打算留着它去纪念这逝去的爱情~~最最最大的问题点是不知要卖去哪里= =曾经的美好回忆,现已不堪回首。。。
作者:
ttu0104 (yu)
2014-06-29 01:11:00送人也很奇怪,拿去当铺换钱,再把钱捐出去呢?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6-29 01:22:00银楼或当铺啊,不然还有那里可以卖= =
作者:
icexfox (东玉景)
2014-06-29 01:27:00卖了捐出去吧,用你们的名字做善事也算是好事
作者: yan01 2014-06-29 08:00:00
卖我吧 可以面交 我先看看图片!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06-29 08:37:00卖银楼当铺 钱捐出去吧
作者:
imlana (lana)
2014-06-29 09:48:00我跟男友结婚没有戒指,大大好心卖我好了<(_ _)>
作者:
boyo (脑科学先生)
2014-06-29 12:46:00卖钱做公益 广结良缘换姻缘
作者: MDLOVE (蹦啾) 2014-06-29 15:25:00
当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