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交往多年的前任分手一段时间了。
最近整理住处想顺便将过去前任的物品一并处理掉。。。
因已完全不再联络,所以不考虑归还寄回给对方(他当初就已说要我留着做纪念,现在想想留着对我也是困扰,且他也已另娶他人)。
主要是一枚求婚钻戒(30分),希望可以卖掉或给有需要(用钱?)的人,卖的钱会捐出做公益,虽然是换不得什么钱,只是希望能好好处理它的归处(?)。
已有上网找过,似乎都没有回收钻戒的地点= =
直接丢掉的话也不妥当,朋友说东西本身是并无罪过的。。。
不知有没有人可提供处理方式或回收点(北部),感谢!!
(第一次发文,手机排版请见谅。)
找到处理方法会自行删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