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明就是个相处不来
见坏就收的例子
牵扯到"相亲"就通通变成交易了
我们不是民国4、50年代吧~
相亲后 一样要谈恋爱
一样要学着相处在来谈未来
到底有什么好去设想一堆的
※ 引述《bebehome (bebehome)》之铭言:
: : 4.他喜欢我比我喜欢他多(挑老公要找爱我胜过我爱他的人似乎较好)
: 整篇文章重点就这句话而已
: 妳是挑老公,不是挑男朋友。
: 妳是挑爱你的人,不是挑妳爱的人。
: 先搞清楚妳要的是什么?
原原PO入场(感情关系)时
所见到的一切都是自己要的
所以开始交往
哪儿有不清楚要什么的问题?
一句"妳是要挑老公,不是挑男朋友"
就要呼拢过去
老公之前不是男朋友是什么?
连男朋友都当不了
凭什么成为人家的老公
年代已经不同了,大佬~
: =================================
: 妳要一个既古意又有车有楼的未婚男性。这男生已经符合妳的需求。
: 然后发现他当男朋友不合格,妳不喜欢。
: 这不是必然的吗?妳一开始就不喜欢他阿,他对你做的动作妳当然不喜欢。
如原文所写
原原PO也和男生接吻了
如果接吻不能当作是ㄧ种奉献恋爱的表示
那我是真的不懂谈恋爱了
走快板,是为了不要浪费彼此时间
走到一个坎站,发现地洞鸿沟
你们看来是小水沟
原原PO看来是大峡谷
难道也不行?
如果原原PO没有打算进入这段感情
那干嘛要给亲
干嘛要挑剔对方
照大伙的说法
钱捞一捞还可以闪人
岂不挺爽
但事实是,又不是为了对方的钱在一起
那只是一个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条件
被说成是为了钱而交往
我看不出来原原PO赚到了些什么
"很高档很高档的行动电源"吗?
那我认为肢体上的一吻还比较贵重些...
: =================================
: 如果妳要的是一个男朋友
: 那当然妳得先喜欢他,他得讨妳开心(不然他怎么成为妳男朋友?)
: 其他的条件也都不是那么重要,缺点也都看不到。
原原PO的确是想要男朋友
交往了难道不是男朋友吗?
然后相处上发现与交往前有差异
并且差异对本人而言过于庞大
以致分手收场
这样的完全正常吧...
为什么总要坚信那套"如果妳够欢他,就看不到缺点"
就是因为喜欢,所以懂对方
就是因为爱,所以包容对方
看不到缺点叫做迷恋
不是正常的爱...
: =================================
: 结论:
: 我觉得当然是原PO的问题
结论:
这段短暂的感情
双方当然都要负责任
就当做彼此互学了一课
没什么好一定要归咎对错的。
另外~
如果原原PO想走快板
并且先蒙住自己眼
然后什么事都发生了
才来思考说两人不适合
我觉得那才是感情中的笨蛋!
(抱歉,以下我要这么说)
对女人而言
身体的付出对于男生来说
感情成分还是占很大比例
你们说,男生有车有房
"达到原PO条件"
那谁能保证原PO未来与男生在一起就一定可以不愁吃穿?
谁又能保证男生吃到后,就会倾心好好对待原PO,天长地久?
我还是那句老话
感情里要的是"心甘情愿"
我甘愿被吃,分手认了
我甘愿花钱,分手认了
明明很单纯,何必把相亲当成交易
在感情中相互计较呢?
以上
祝福原原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