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如何向交往不满一个月的女友提分手?

楼主: ArrancarnNo4 (4号)   2013-12-04 00:48:35
推文讲得好像女友没当过酒店小姐的不能鞭原PO一样
酒店小姐嘛,这有什么?
我遇过跟你一模一样的状况,对方也是交往不久后跟我坦白
不过不同的是她做了1年半的高级私人招待所小姐
我没多问啦,但就我的理解应该比酒店小姐更像卖淫吧= =?
当下是有点惊讶啦,不过后来想想这也没什么啊
反正现在她也有正常的工作,而且因为看多了烂男人,对她稍微好一点她就很珍惜
又因为有存不少钱所以也不用我养
人正、身材好,配合度高,挺好、挺好的
当然,为了彼此好,我有找她一起去做了健康检查(平安~)
之后我还是一样对她好,一样喜欢她
我实在无法想像因为她的过去就可以不喜欢她是怎么一回事
我也不是圣人,单纯只是觉得我是跟现在的她谈恋爱,关过去屁事?
就算她之前千人骑万人压,那又怎样?没病就好,我才不在乎她跟多少人怎样
我反而觉得,我得到的是人跟心,你们这些弱砲花了大把银子也只能得到身体而已,科科
但我觉得你要是无法接受就算啦,虽然我认为这样很蠢,不过你也有你的想法
不用强求
况且她敢跟你坦白,应该也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了
你既然没办法给她幸福就当个坏人早点放手吧,还在那边想着做好人
在你因为她的过去而决定没办法走下去的那瞬间,你就不可能当好人了啦
该讲的话讲一讲快点分掉,不要嘴巴上哄人家心里面想分手
这样最烂了你知道吗?
哀啊
酒店跟性工作就只是一种工作而已,身体没弄坏,没有养成坏习惯,其实影响也不大
被多少人摸过舔过OOXX过根本一点也不重要,我真不懂在意这些干麻?
感觉脑袋很古板(我的个人感受,勿战)
但老话一句,人各有志,麻烦你理性而迅速的跟她分手,不要耽误人家
作者: viviya (^_^)   2012-01-13 01:16:00
有些事 真的是当事人爽就好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3-02-04 00:49:00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04 00:51:00
价质观的问题 你觉得可以 有人觉得不行...不过我赞同不想要就快点分手,拖着对谁都没好处
作者: bybe (小p)   2013-02-04 00:52:00
个人接受度不同 也是原PO介意的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3-02-04 00:53:00
其实原原PO求助的是如何开口..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04 00:58:00
XD 其实我是有点想说,依你的最后一段,现在还做也是OK的啊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3-02-04 01:00:00
跟你一样想法~那只是工作,重点是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乱来~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04 01:00:00
不过有点反应的时间,我也觉得还好啦,不要超过两个月吧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3-02-04 01:01:00
不能改变过去,那就一起创造未来~~~过去和未来不一样好吗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3-02-04 01:02:00
总算遇到有相同想法的~.~
作者: Rindler (Space)   2013-02-04 01:20:00
推这篇
作者: Rindler (Space)   2013-02-04 01:22:00
不过原PO难道不会担心她哪天缺钱回去重操旧业?
作者: Rindler (Space)   2013-02-04 01:23:00
我觉得这种疑虑也是一个容易怯步的点 毕竟江山易改...
作者: bboys0429 (Mishka)   2013-02-04 01:40:00
该推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3-02-04 02:01:00
恭喜你女友交到你这个男友~
作者: Rindler (Space)   2013-02-04 02:02:00
可惜最后还是分手了
作者: hsyumi1026 (hsyumi1026)   2013-02-04 03:28:00
都讲勿战就不战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04 08:25:00
:P 你的坚持和最后一段矛盾~不过也没有差啦,只能说你相信她可是我觉得会选择这样的方式还钱,价质观上就不同,所以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04 08:26:00
不接受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在你一直说人家笨的时候,说没有要战就不合理了~~
作者: shiwy   2013-02-04 08:32:00
推这篇~原文那些职业歧视的看的颇刺眼
作者: yulunyeh (白鸡山居士)   2013-02-04 09:39:00
原文某些推文看了很不舒服
作者: r07803111 (Lomic)   2013-02-04 16:51:00
推这篇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3-02-04 18:49:00
作者: iampala (wine..)   2013-02-05 08:17:00
推个!
作者: gdx7335 (懶懶的 不想動 )   2013-02-05 12:00:00
废文
作者: lucas01 (lucas)   2013-02-05 21:57:00
1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3-02-06 10:41:00
交过编个屁阿 交过明显就是能接受的 能客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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