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保护自己别逞强

楼主: snowcoat (excess)   2013-10-17 17:38:24
苏美那篇语调逗趣了些
要表达的是保护自己,也是所谓的预防
预防胜于治疗这些话应该从小听到大...
适合拿来配的理论是个人被害因素
有兴趣可以拿Sparks去google
简单说就三点
1.促进因素(Facilitation)
被害者因某些无知、疏忽行为而陷入被害之危险情境
2.吸引因素(Attractiveness)
被害者本身具有吸引加害者之明显标的
3.免罚因素(Impunity)
被害者不愿报案或破案率低,歹徒认为无法律追溯之压力
拉回讨论串
苏美说的...女生最常发生的三大危险因子
夜店、晚归、性感打扮
夜店...
好坏见仁见智,但龙蛇混杂,遇到怪的机率总比平常大
你只听过女生在那里被ooxx,有听过政府去那里颁奖吗?
父母从小念到大,危险的地方少去
你在家里玩安全还是在大马路玩安全?
晚归...
路上剩小猫两三只,单身女子走在路上引人注目
还是下班时间,走在人群里低调?
性感打扮...
同一个人,布料少的跑在大街上吸引目光
还是穿的跟粽子一样比较多人看?
苏美这三点,是否符合个人被害因素?
这些事算不算危险因子?
这三点跟现在捡尸风气有没有关系?
说的再多...
教小孩的时候还不是叫他们不要在晚上一个人乱跑 XD
在奇怪时间穿奇怪衣服跑去奇怪地方,被做了奇怪的事,很奇怪吗?
一定还有其他例子可以讲
犯人千百种,被害因素就不会简单几句话
犯罪学并不是讨论对错用的
罪责当然在加害者身上
提醒跟检讨被害人老是挂在一起讲
被害者说不得,那犯罪学通通烧掉就好了...
哪来的前车之鉴可以参考?
犯罪学是个没良心没同理心又落井下石却实际的东西
学说建立在被害者的伤痛之上,是切实经历的统计学
目的不是责怪被害者,而是告诉提醒还没受害的人
作者: Bifrons (☯大龟头葛格☯)   0000-00-00 00:00:00
老话,画个标把再射箭
作者: MaiLu   0000-00-00 00:00:00
XDDD 政府去颁奖
作者: FinalAce (王牌)   0000-00-00 00:00:00
你真相了
作者: billybbb   0000-00-00 00:00:00
作者: MaiLu   0000-00-00 00:00:00
某D说的强暴迷思,其实也颇为有趣错就错在,他想用“强暴迷思”之观点否定其他说有理论所有
作者: spa910542 (水風)   0000-00-00 00:00:00
我也很好奇苏美一篇提醒没受害人的文章应是这么多人出来讨战,甚至宣传不用保护自己的论调。
作者: spa910542 (水風)   0000-00-00 00:00:00
踏马德,苏美一堆仇女文可以战不去,偏偏挑劝世文开枪。
作者: FinalAce (王牌)   0000-00-00 00:00:00
为反而反得太多了,没有自己的想法就会这样。女权在这种
作者: FinalAce (王牌)   0000-00-00 00:00:00
人用起来也会变成伪女权。
作者: killzx   0000-00-00 00:00:00
作者: d78315 (d78315)   0000-00-00 00:00:00
不能同意更多
楼主: snowcoat (excess)   0000-00-00 00:00:00
可以战的不战,战难得温馨劝世文干嘛XD
作者: seashroom (海蘑菇)   0000-00-00 00:00:00
雪衣大推了
作者: beautyshark (鲨鱼小姐)   0000-00-00 00:00:00
简单好懂,女权者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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