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对本次"校园爱情"一文之感想

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3-10-15 09:41:42
虽说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也扩及到网络发文自由的保障。
但是言论自由的前提就是,每个人应对自己所发表之言论,负法律责任,合先叙明。
现在批踢踢有几个板都提供匿名帐号让使用者可以透过固定匿名帐号发表言论,
当然为保障自己隐私想要匿名发文是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匿名帐号变成恶意的工具就
不是很妥当,本次"校园里单纯爱情故事"一文,就是检讨以后此种匿名发文最好的事例。
检视该文,看似并无直接揭露当事人身分之用语,但某些特定资讯的关联,就很容易
造成当事人身分被予以特定,而让人始料未及。
既然板主有关对使用匿名帐号发文,有否准的权限,就应对代为发文的内容尽审查义务
以下摘录本板板规内容
本版开放匿名发文,有需要者请将您的文章寄送至以下ID:
Boygirl1(1号) 和 Boygirl2(2号)
请注意:若种类与内容不符,或是违反版规者,板主有权不代为发表,
发表工作天最多约为2天。
从该板规可知,该匿名帐号并非系统自动转录文章,而系由板主代为发表,
既然板主身为该匿名帐号发文之管理者,依据板规又有审查该文章内容之义务,
自有确保该文章适法性及符合本站使用者条款之义务。
又本板主要系讨论内容是涉及私人间感情问题,很容易引发的群体对他人私德的讨论。
纵令该匿名发文内容系为事实,只要有毁损他人名誉之事实,仅涉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
者,仍受刑法上诽谤罪相绳。
刑法第310条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罚金。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
关者,不在此限。
板主因管理该匿名帐号发文,若因此造成毁损他人名誉的情形,依法就是成立加重
诽谤罪的正犯,而请求板主协助发文者系为教唆犯之身分,当然板主会抗辩仅为纯粹
代发文,但板规里面已经规定你有审查该匿名帐号发文权力及义务,就法律而言,
是难以脱罪的,故在此建议板主群,对欲使用匿名发文的文章应严格审查,
若内容涉及出现人名、暱称、具体时间、特定单位(如学校社团)等或其他足以让他人
直接或间接辨识个人资讯之内容,应予否决该匿名发文之申请,以免争议。
以上系为个人法律意见及建议,供板主群在本次事件于相关制度之参考。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推这篇
作者: jack5210 (拒买拒看中国时报)   0000-00-00 00:00:00
这样以后匿名文都是作文比赛了 全部都虚拟的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这版本来就是对事不对人 如果你要讨论人请去八卦板
作者: aotsukirin (小铃)   0000-00-00 00:00:00
1.版规A-7 2.匿名文不是版主发的...
作者: viviya (^_^)   0000-00-00 00:00:00
推楼上XD
作者: Cauchy2008   0000-00-00 00:00:00
如果对该校不熟,谁知道他讲的地方是哪里...
作者: Cauchy2008   0000-00-00 00:00:00
难不成现在审匿名文的还要先成为"地理王"才行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可以把校名地名全部删除阿XD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这种匿名文本来就容易成为利用工具来陷害打击特定人士这篇烂文板主自己就要负相当大的责任 同意+1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0000-00-00 00:00:00
这种事情谁会知道 这大概是创版以来第一次发生匿名事件吧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我觉得这个审核很不严谨 任何一个近几年念过清大的应该都可以从FB之类的去搜寻出男主角的资讯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0000-00-00 00:00:00
为了避免匿名的美意沦为他人造谣或报复的工具,似乎有必要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0000-00-00 00:00:00
推一个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这样讲好了 清大14级 怀生社 工科系 光从这些关键字你想要找出男主角是有很难?
作者: hipab (嗨趴)   0000-00-00 00:00:00
清大风水是不是与众不同啊 怎么偶有因感情问题浮出台面!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如果有任何法律责任 我们会负责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0000-00-00 00:00:00
我不认为你说的有错 甚至我认为秒删文的举动都是为了自保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但我们再次强调 本版不可能约束网友的人肉搜索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感觉楼下版主根本是推托之词 上法院后肯定呵呵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0000-00-00 00:00:00
只是 照之前的运作模式 就事先发匿名文 有问题 删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0000-00-00 00:00:00
可是这种爆发后 被肉搜出来的 该怎么防止 也很难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老实说还挺想看到版主上法院认清自己权责的 科科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0000-00-00 00:00:00
尤其 这篇原文在BG匿名文 起爆却是在八卦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原始文章里一堆keyword,然后版主自我催眠没有个资 颇呵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原始文章里面的关键字过多 只是BG没人找 不代表没问题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版主也不是真傻真误会 只是不这么讲万一上法院会更惨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0000-00-00 00:00:00
自我感觉良好的版主 完全没有个资 颇呵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不然请这位高人讲讲如何用板规约束他人[强行肉搜]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指出问题是很容易的,说别人做法有疑虑也不难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现在讲的这些叫脱身梗 上法院后可以装傻说我"认为"无个资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肉搜的是板友的问题 但是匿名文谁的问题?版主啊本文作者只是从法律面给版主一刀毙命而已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在版上删得很爽 护航得很爽 上法院就科科了匿名文"均经"版主审核后方得发表,所以版主是有法律责任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如果真的认定触法 我会负全责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先搞清楚板上匿名文是怎么操作的好吗?平常不逛版的人来这里讲些搞不清楚状况的事情真好笑= =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ya哥应该焦头烂额中 还没时间来告版主吧 小确幸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目前我还没看到争议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而且乡民肉搜的能力我看只有个学校和ip,真想查什么都有了,那这样是不是就要禁止板上完全不能透露现实的个人资料?文字限制要做到这一步,是不是有更多反弹?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如果现在的问题继续扩大 就是废除匿名制度即可我们还在观察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看来A大十分清楚平常匿名文是怎操作的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怒嘘版主 没争议还把ya哥文秒删 这不叫靠北什么叫靠北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今天主角被人家肉搜出来是事实 匿名都不匿名了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要怪版主不尽责应该先抓左上角都没露面的两位吧做最多的人反被责难这社会怎么了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这根本就是女方打手的行为 只准女方跟版主霸凌男方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学校+社团+绰号 跟这件事情的本质有关吗? 没有吧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连平衡报导的空间都不给男方 这叫没争议?真敢讲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ooyy5566 请你停止不实指控 我已经在公告说明得很清楚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做事做很多是一回事 做错事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没有任何偏颇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如果处事真的这么公正就不会被闹版 爱说笑 自我感觉良好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难道大善人犯法就不能关吗? 某A真是神逻辑XDDDD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男方后来我马上把备份寄给他 绝对有给他空间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0000-00-00 00:00:00
板主说会负全责 浅野匡也说会负全责啊科科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不实指控 好熟悉的字眼 S后要求改文 不改则删除 不是吗?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0000-00-00 00:00:00
其他2位版主跑去哪了 旷职要不要一起罢免一下啊~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0000-00-00 00:00:00
没必要让这种匿名文化陷自己于不义
作者: appleIII (没有如果)   0000-00-00 00:00:00
感什么想啦 报告写完没 在这边感想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上面谁说d版主是大善人来着,谁才神逻辑阿XD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0000-00-00 00:00:00
都透露别人校名 系名 社团名 连系级都说了 还没个资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0000-00-00 00:00:00
趁早废了匿名帐号吧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不要说你只有用秒删这种处理方式 我也不是第一天上bg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0000-00-00 00:00:00
版主对个资的定义可能要先去和法官讨论 XD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0000-00-00 00:00:00
心得:3个板主都有问题 一起罢免~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0000-00-00 00:00:00
罢免之后这屎缺谁来接啊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不如可以讨论看看现实资料不能透露到[何种程度]不行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ooyy5566 你所影射的我看不懂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不过我看这个[何种程度]只怕就算是一样不爽版主的乡民自己都有分歧了吧╮(╯_╰)╭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罢免的部分 可到版务相关的版面讨论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荣)   0000-00-00 00:00:00
昨天S版主一直和我有联络 他人无法上线编辑我要解释的都在置底 这是最后的回应了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讨论感情就讨论感情 跟现实资料有啥关系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要说我对d版主不满的点就是公告都玩假的吧都已经说什么话题不能讨论了,还允许其他人改标题或用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没贴出现实资料难道烂人就不烂了吗?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各种方式延续战局?这样文章锁定根本没意义阿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0000-00-00 00:00:00
因为本来锁文之后就不会有人在变种延伸 现在不太一样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说感情文要贴出现实资料的 请你举个正当理由来听听?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所以vi大的意思是任何现实生活中的一切都不该存在板上完全封锁.哪怕是自己的年龄.薪资.以前的学校等等?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0000-00-00 00:00:00
最早锁了 就不会有人讨论 现在则是喜欢钻漏洞的在那边闹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不能写出来的理由:要用群众的力量斗臭对方啊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我甚至怀疑女方是故意要把那些资讯放在文章中的
作者: sexxes (迷途洨粉红)   0000-00-00 00:00:00
时间顺序是这样的10/14 darkfool □ [公告] 关于"校园里单纯的爱情?!" 讨论已经偏离本版版务 三分钟后发文者删除 …(下略)10/15 a4702168 □ [分享] 关于校园里单纯的爱情!?此… .Bo只要是这个标题的一律删除文章,请问有谁能够凭著一个id就
作者: sexxes (迷途洨粉红)   0000-00-00 00:00:00
知道他是谁? 他不也是在这个标题底下发文的吗?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之前板上的案例,锁了一个系列文,基本上之后有其他变型讨论串也会跟着禁止,可是这次完全不同,可以放任后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0000-00-00 00:00:00
本文中肯! 板主要自保一下 但推文酸的可以不用太在意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绪持续用改标题的方式延续[心得文.讨论文]要照先前的来,这篇文章也无法在板上存活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最早的文章不就是用G-B2号发的吗...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匿名文是私下的小版主发的,和板主管板是不同的体系因为小版主发了文章,却发现文章违规而板主接上去才砍这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现过结果一些搞不楚状况的好像第一次来一样
作者: andomasaki (树)   0000-00-00 00:00:00
说[个资太多,版主怎么不处理]这个可以有讨论空间说[为什么po匿名文版主不先检查],我只能说你新来的就别在这里闹笑话
作者: appleIII (没有如果)   0000-00-00 00:00:00
这种需要寻专业管道咨询的文章本就不该po在这里
作者: appleIII (没有如果)   0000-00-00 00:00:00
我实在不懂小板主当初po文的意义在哪
作者: supertako (麒)   0000-00-00 00:00:00
原文的用意根本不是寻求专业咨询 为何不能po在这?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我倒是很好奇动不动就呛别人新来的 是来多久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涉及隐私版主本来就有权不po文 现在就是讨论审核严谨问题
作者: appleIII (没有如果)   0000-00-00 00:00:00
原文早就写了她自杀过也忧郁症 这种人你以为正常人能救吗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yesx4 里面连桌字都没有 哪里提到桌游 结案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清大14级 怀生社 工科系 还个绰号小晔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0000-00-00 00:00:00
看到有人摆老还想拉正别人 是当兵当久了脑袋跟着__了吗?
作者: roxas (旁白)   0000-00-00 00:00:00
XDDDDD 好像强暴犯在怪受害者穿太清凉的感觉
作者: supertako (麒)   0000-00-00 00:00:00
apple有看过原本讨论串的回文吗?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另外我同意暴民不负起责任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0000-00-00 00:00:00
和苹果三认真就输了XD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siriusu 你说这个资还不够多吗?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0000-00-00 00:00:00
说真的是不欢迎看笑话或看戏心态~不过我认同男主角自己平衡报导自我澄清...总不能让女主角把匿名弄成杀人不用刀的工具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0000-00-00 00:00:00
看来以后版主还要具备肉蒐能力了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Rinehot 我同意你说的都有提到 我也不同意过度暴露个资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0000-00-00 00:00:00
又让男方被灭口吧,女主角敢这样在公众管道诬蔑就要负责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我想表达的是我觉得女主角有在试着掩饰 错的是去搜寻的人
作者: sexxes (迷途洨粉红)   0000-00-00 00:00:00
个资法有没有侵犯到的部份有讨论空间 但是删文的事情根本就板主正确 没乱删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0000-00-00 00:00:00
忧郁症患者会做到什么程度还是跟人格性格有很大关系的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跟版主有没有肉搜能力无关 是这文章本来就太多个资
作者: mayday70432 (舞焰☆梦F)   0000-00-00 00:00:00
yes先回去重看第一篇再来好吗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0000-00-00 00:00:00
现在是在讲"往后"怎么避免这情形再发生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我觉得女主角反而是故意在行文中放进这些资料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0000-00-00 00:00:00
没肉蒐能力收集完要匿名者的故事 要是漏了一个关键字就GG了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爱打桌游爱嘴砲的人 很难相信会犯这些错误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我能够理解你有这样推测的理由 但我个人是不同意因为我觉得在情绪高昂的时候还要耍这种手段有困难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 你说的绝对也是有可能的
作者: roxas (旁白)   0000-00-00 00:00:00
看来只能请个算命仙或键盘柯南来当匿名帐号管理者了
作者: mayday70432 (舞焰☆梦F)   0000-00-00 00:00:00
这次问题是隐喻太多跟延伸讨论的删文标准吧?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如果这偏不是看起来行文的这么无助 我会支持你
作者: SamloveMo (择你所爱,爱你所择。)   0000-00-00 00:00:00
我也觉得是蓄意,光从她在男方友人身边造谣就知道了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另一个原是文长 这么长很难没有疏漏 & 操作精准只出现一次然后最后就是我觉得一开始隐藏的较多后来越来越明显这一点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0000-00-00 00:00:00
女的处心积虑吧,酒醉跌倒送医隔天就发短信散布阿ya让她受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我自己解读是 越打越崩溃 就很难控制自己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0000-00-00 00:00:00
重伤的短信了,这种人还有情绪高不高昂无不无助的问题吗毁人不遗余力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我觉得我好像占太多篇幅了 仅供参考 各位继续讨论吧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光是14级这段 其实就很值得令人玩味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14级都是帅哥”之类的话取悦大家(P.S. 14级是他们那一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0000-00-00 00:00:00
送医隔天都能散布自己的谣言了,这都隔多久了还无助= =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届) 怎么看都很怪 谁会没事跟别人解释这个
作者: mayday70432 (舞焰☆梦F)   0000-00-00 00:00:00
现在是要讨论删文标准还是女生心态?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0000-00-00 00:00:00
女生心态其实也讨论不出个结论,只能说版主不必为居心叵测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0000-00-00 00:00:00
有心泄露个资者扛罪责啦没有这必要
作者: virtualcell (载浮载沉漂流木)   0000-00-00 00:00:00
自己的个资自己爆没问题阿 爆别人的个资自己匿名 颇呵
作者: TheVerve (TheVerve)   0000-00-00 00:00:00
作者: Doralice   0000-00-00 00:00:00
推这篇~
作者: Rinehot   0000-00-00 00:00:00
认同mester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同意
作者: SamloveMo (择你所爱,爱你所择。)   0000-00-00 00:00:00
谁写文章谁自己扛阿 匿名不是这样滥用的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
补个版主辛苦了
作者: rick (可惜没如果)   0000-00-00 00:00:00
请问你在练笔吗?! XDDDD 无恶意!
作者: BUMAS (中年人)   0000-00-00 00:00:00
这篇是好心提醒啊
作者: BUMAS (中年人)   0000-00-00 00:00:00
真的等到警察上门,在板上说啥字里行间的无助能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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