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二手书板 板主怠职

楼主: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09-10-10 00:17:46
※ 引述《FreeSir (自由爵士)》之铭言:
: 先感谢rehtra小组长回应
: 但我有些建议,希望二手书板/及相关类型看板 板主 能够考虑采用
: rehtra小组长回应说:
: 当时的想法是这样的....
: 如果板上文章砍掉了,就没证据了,那也不会开罚单
: 所以就想说,让站方开罚单好了....
: 我砍文、水桶他顶多不来这板
: 但是开了罚单就全站都不能PO文了,这样的惩罚效果应该比较大
: 在我确认有开罚单之后,已经去把文章砍掉
: 也有顺便把请朋友PO的也砍了
: 开罚单对使用者影响的确是有。
: 但类似事件板主再接获检举后是不是可以标记! 直接到看板警察局提出检举?
: 若板主认为这是检举CP麻烦事,是不是可以也在板规内订出劣文条款?
: CP罚单成立后,看板超发的违规文再依劣文条款劣退
: 我目前所知,如果被劣文,篇数达到五篇仍有罚单。
: 且劣文篇数一多后,在多数人气看板并不能发文,对该使用者影响长达半年~数年之久
: 如此设定对这种常态违规者是最严厉之惩罚
我有设劣文....
作者 [Ptt法院] 看板 ViolateLaw
标题 [报告] pinkubuda:劣文累计 5 篇 判决
时间 Fri Sep 25 21:41:28 2009
───────────────────────────────────────
Ptt 系统警察判决:
pinkubuda因劣文累计 5 篇行为,
违反本站站规,处以罚单一张,特此公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