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二手书板 板主怠职

楼主: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09-09-24 20:56:05
※ 引述《FreeSir (自由爵士)》之铭言:
: 二手书板 barterbooks
: 既然为二手书板,板旨是否应该为只允许乡民流通"二手书"
: 但板上经常可见某位乡民大量发表 七折书 情报,一PO再PO...
: 1.站规有定
: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 该乡民连续在二手书板发表"出售七折书"文章,且从中获利。为商业行为。
: 另该位乡民也称,很多人都这样PO。都在"二手书板卖新书"。
: 二手书板板主对于此行为并无主动积极的处置,试问板主怠职是否成立?
我会向板主们好好宣导的....
日后也请大家多多检举。
: 2.再从更宽松角度来看,二手书板板规明定
: 4.若已卖出或买到者请勿再重新发文,并请删除文章。
: 在本篇文中的某位乡民一再重复发文,并不见板主对此乡民做出任何违规处置。
: 此乡民一再变相手动置底,经热心乡民检举CP成立后
: 近日仍连发40多篇文在许多板面(两板以上) 洗板/手动置底
: 唯有二手书板对该乡民未有任何处置。试问板主怠职是否成立?
当时的想法是这样的....
如果板上文章砍掉了,就没证据了,那也不会开罚单
所以就想说,让站方开罚单好了....
我砍文、水桶他顶多不来这板
但是开了罚单就全站都不能PO文了,这样的惩罚效果应该比较大
在我确认有开罚单之后,已经去把文章砍掉
也有顺便把请朋友PO的也砍了
: 3.至二手书板,搜寻最近一次板主发表的公告文
: 作者 dalompa ( ) 看板 barterbooks
: 标题 [公告] 板规 (2007.5.6开始实施)
: 时间 Sun May 6 01:07:10 2007
: ───────────────────────────────────────
: 这是板规宣告实施之公告文的标题。
: 在此公告后,板面上并无板主发表的板务公告文。
: 另至精华区查询,在一般乡民可见的项目底下最后编修日期为rehtra [07/14/09]
: 试问板主怠职是否成立?
: 以上~~先感谢小组长辛苦仲裁此案件
这个....
我先说,其实我不应该编辑精华区的
我也不是正式的板主,是因为文章量太大,所以挂著帮忙的
我只是纪录一下违规大户,算是告知板主....
至于编辑精华区,站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板主一定要如何,
这部份其实不是小组长或群组长能置喙的,最多只能私下讲讲
而且我也不知道可以建议板主收什么....
顶多就是最近的诈骗系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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