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鬼父摸胸、摩擦下体 性侵女儿74次还称“我就喜欢”
记者 李昱菫 报导
发布时间:2024/03/31 12:12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31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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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父亲性侵猥亵女儿74次。(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新北市板桥区一名父亲在女儿就读国小四年级时,就时常趁著晚间躺在床上睡觉时,对女
儿上下其手,不但抚摸女儿胸部,还用手指碰触其私密处,甚至让自己的下体不断摩擦,
就连年幼儿子也躺在一旁也照做,完全不顾女儿反抗意愿,猥亵、性侵多达74次,直到女
儿就读国中二年级,忍无可忍向学校同学、老师揭露。日前新北地院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
,判该名父亲9年6个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被害人年仅10岁,就读国小四年级时,父亲就利用她躺在房间床上准备睡觉
的机会,抚摸胸部及下体,强制性交1次、强制猥亵2次。而女童国小五、六年级时,该名
父亲更变本加厉,每2周就对女儿强制性交,共得逞52次;国一到国二期间,每个月一次
,又强制性交得逞17次,还有强制猥亵1次。
期间,被害人都曾经推开父亲,喊痛并称不喜欢这样,但其父却充耳不稳,也不管儿子也
睡在同一张床上,若妻子也在家,就趁著开冷气关房门的时候下手。
被害女童在案件审理期间,哭着表示父亲还会用下体不断摩擦,射精后再叫她去浴室冲掉
,女童也几度想要告知母亲,但“不敢跟妈妈说比较细节的事情,怕爸爸妈妈吵架”,且
父亲也当着母亲的面否认有抱她,才不了了之。
一直到2019年,被害人要出门上课,被爸爸从后方环抱、抚摸胸部,强制猥亵得逞,当下
被害女子还反问“为什么要找我下手做这种事情,这不是应该跟妈妈要做的事情,但为什
么是找女儿?”,父亲却只丢下一下“就是喜欢跟妳这样”,被害女忍无可忍情绪崩溃,
才告知同学及学校老师。
法院审理期间,该名父亲称“这些都是没有发生的事情,4年级女生没有胸部,也还没有
发育,若以手指侵入怎么可能没有人发现”,并强调自己没有摸胸部,“都是她叫我进来
陪她睡”,还怀疑女儿提告动机是因为“严厉管教”所致。
法院为求慎重,还请台大医院对少女进行精神鉴定,认定女童罹患创伤后压力症,与遭受
父亲身体及精神虐待有明确因果关系。
法官认为,该男为满足一己之性欲,罔顾人伦分际,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判应执行有期
徒刑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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