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Baseball板检举案未达标准

楼主: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0-03-13 23:13:57
回应几点
※ 引述《tmlc (乐透精算师)》之铭言:
: 回应coon182所提出之疑问
: : 如果没有恶意挑起争端,那下面引起反感的推文都是假的吗?
: : 还是板主群判这类的案子都直接忽视下方推文?
: 因板友反感判定为引战闹板是相当危险的行为
: 此例一开
: 如遇上意见或立场相左的人
: 纠集一群使用者在下面以推嘘文表示不满
: 再以此要求板主用引战闹板将其水桶
: 只会箝制言论
: 无助于看板让使用者充分讨论的目的
: 本案被检举者之言论虽有背于常理
: 其他使用者可以无视或提出意见反驳
: 而非以人身攻击之方式
: 或要求板主水桶剥夺发言权
没有要根据板友要求水桶
但根据板友反应不就是引战的判断标准之一?
况且该ID过往言论早已有前例
岂不是纵容?
: : 而且我在当初的检举信就有表明没有成案你们都要回信未达标准原因
: : 还要我在推文内询问才会回?
: 只要有任一板主认为符合标准
: 就可以公告惩处
: 如果以命令形式要板主回你站内信
: 还规定回答不能太过简短
: 恕我个人不会配合
说明未达标准原因一直以来都是当板主该做的
不是义务没错,但对检举人也要有个交待
我也是板主,我在回信过程一定都会提判决结果
对自己的板务负责,也是对检举人的负责
我不认为是命令,也不认为是无理要求
: : 还是说你们根本没有所谓的板主群讨论?只是tmlc自己一个人的判决?
: : 若你们认为自己是清白的,讨论过程请你们额外附上
: 讨论过程属于私人群组内容
: 并没有公开之正当性
: arashicool板主认为无法从单一文具找出达引战违规水桶的地方
: NSJ911005板主也觉得难以B-17-5定罪
: 而我早已站内信回复这只属于违规边缘的内容
记得我有发群组信给三人
因为你只是表达“板主群”未达标准
并无在文内提到各方解释
我想合理怀疑只有一人判决是不为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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