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沟通] Baseball板主arashicool水桶判决

楼主: arashicool (岚酷)   2017-08-23 21:12:57
※ 引述《fantazy00077 (Andy)》之铭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当事板主:arashicool
: 简述事由:
: 文章代码(AID): #1Pb18ZoB
: 推 fantazy00077: 体育署到底为何要一直护着拉基棒协啊? 08/16 17:44
: 嘘 fantazy00077: 草你马的 该查的5000万补助款完全不碰 不该做的做一 08/16 17:46
: → fantazy00077: 堆 08/16 17:46
:   
: 沟通诉求:解除水桶
: 检附证据:
: 6. 人身攻击、禁止不雅字眼、不雅暱称称呼/谩骂球员及公众人物,暗喻字眼亦同。
: ex:1.如以x帝形容陈伟殷、岚x形容许闵岚
: 2.垃圾、废物、智障、痴汉等
: 3.性器官、秽物等类似不适当字眼
: 根据版规B.6之规定,
: 明文指出禁止不雅字眼、不雅暱称称呼/谩骂球员及公众人物。
: 所谓公众人物,根据wiki百科的解释如下:
: 公众人物(英语:Public Figure,日语:公人)是美国的法律术语,当涉及诽谤或侵犯
: 隐私时会应用。一名公众人物,例如政治人物、名人或金融钜子、明星等重要人物不能因
: 错误而有损害性的陈述而提诉讼,除非发表该陈述的人士证实违反真实恶意原则[1]。在
: 涉及公众人物的诽谤案上,举证责任的重要性一般会较高。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C%E7%9C%BE%E4%BA%BA%E7%89%A9
: 本人骂的是棒协,既非球员,亦非公众人物,而是一个半官方民间组织。
: 换言之,民间组织的性质属于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并非球员或公众“人物”。
: 因此,本人言论并不构成本条的客体,水桶显然超出版规范围。
: 若版主欲用本条水桶谩骂棒协的乡民,
: 请先修改版规,将民间组织、官方组织等“非法人团体”或“法人团体”列入版规,
: 而不应擅自扩张解释,
: 依照上列理由,请求解除水桶,谢谢。
相信沟通发起人也都有尝试去阅读上列的相关沟通
我这边还是先告诉您,目前我无法独自解除您的水桶
谩骂球员及公众人物、人身攻击
主要还是建立在人身攻击,法人、非法人究竟能否定义为人身攻击的人?
棒协是由人组成,台湾媒体是由人组成,对他们的谩骂则是也可以认为是对人的谩骂
不是说不能批评,只是词汇的选择希望可以更审慎思考
板规有明定的词最好就不要使用
但是您的沟通诉求会对我们板主群与棒球板板规产生正面的影响,谢谢你
作者: fantazy00077 (Andy)   2017-08-24 18:25:00
谢谢,希望尽快做出解除水桶的判决,以及尽速修正版规,版主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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