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 baseball板对于长串争执判决

楼主: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7-18 00:24:59
英文板名:baseball
板主帐号:overseaking
简述事由:
疑似未遵循过往判例
1.以往未在累犯条款中的板友即使犯了长串争执应该是原刑期加上一倍刑期
也就是争吵犯规(15天)加上加重额度(15天),至多30天
2.上次改判应该不算在本人犯规释放出来的约束期,毕竟那次不算是犯规
(其实这部分还有overseaking故意不放人的问题,这里暂且搁下不论)
3.要进入累犯条款者,必是多次犯规且刚出桶未满一个月立刻再犯者
经由三次以上(或棒球板板主内部讨论未明文规定)方得列入累犯条款
以上三点观之,本人无水桶60日之由
纵使板主手上还有其他证据表示本人在其他文章有板主“心证”吵架之文,
也不应加入“补哨”之举
避免造成板主有“养犯”之嫌
(明显多日不处理等他人申诉再进行补哨,此为不合理之判决)
理应以第一次判决所用之证据为准
至于本人是否吵架也无意申诉,毕竟这部分过度心证
板上已然养成固定id发言就会有成群之伙伴出现共同攻击
纵使与讨论无关,板主也认为斯为“讨论”
4.经站内信沟通不回,故来此建议
  
沟通诉求:要求遵守过往判决标准
检附证据:沟通信件如下所附
作者: clywin123 (*0)   2014-07-18 00:41:00
半小时前寄信没回就说沟通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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