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 Elephants 版主 Runken 判决过重

楼主: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14-06-26 23:42:09
(1)被申诉板之英文板名:Elephants版
(2)申诉人之帐号:tn00270144
(3)被申诉板主帐号:Runken
(4)简述事发缘由:文章代码(AID): #1JgKgnWV (Elephants)
我这篇文章被版主判定引战+反串以版规七 处以极刑
我承认我一开始打算以诙谐幽默的口吻逗逗大家
主要想秀秀那首歌,我现实生活中,也有象迷朋友
也都觉得这首歌很适合兄弟队
我单纯想要博君一笑,毫无引战的动机
也无引战的想法
一开始版友的推文,也都觉得我在反串
但也不会激烈反感
当然后面我跟w版友回应之间稍稍有点火药味
我在此假设
因为我跟他的应答,进而让版主判决我在引战
所以我想以我个人的看法解释一下
w一开始说我猿迷
我脱口说出 你有病喔 害羞 这种俏皮话
然后他针对我这句话想要提告
我也解释我这句话的涵义,假如真的令他不悦
我也已经在当时回文中向他道歉
可能我的开玩笑的文章,真的令他感到非常极度不悦
但我也没有说些不当的话
我也只说心胸开阔点,世界会更开朗这话
然后补个 莫生气
总而言之我从头到尾毫无引战想法,也不认为有强烈引战意味言词
当然其他人可能不那么觉得,但我认为不至于到达极刑的标准
我也查过过往的判决,大部分能判处这么严重的
都是会强烈引起版友不悦的文章,言词
我的文章内容没那么严重吧
我过往的推文也毫无对象迷有不尊重的情况
这也是我在象版第一次发文
就处以极刑.......
希望能看在我过往行为优良
文章内容无到达情节严重
还有第一次发文的情况下,给予自新的机会
(5)申诉的诉求是:我希望能重新判决。
(6)检附证据:
第七条
禁止酸文、酸梗及任何形式的反串文、引战文。
罚则:警告一次,情节严重者劣退+三个月至永久水桶。
备注:反串文判定非常困难,若违规板主会倾向给予警告一次,
被处罚者应自知分寸,再犯者从严处理。
作者: scimonster (紫色的初夏)   2014-06-28 21:49:00
不要随便乱申诉喔 可能会被加重判决你不觉得判决后 还要找判决你的人沟通 有点"请鬼拿药单" 的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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